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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木作大师、中华高级木作师评选方案

https://www.biud.com.cn 2013年06月24日12:50 家居装修知识网  

  一、参评范畴

  1、按行业划分:古建、装饰(装修装潢)、木家具、木雕、木艺、木制品

  2、按专业划分:设计、木工、雕刻、面饰(打磨、漆艺、腊艺)、配饰、修复、品鉴、木材处理、管理

  3、上述范畴内未能包括进去,但确与木作行业相关的,仍可向评委会申报。

  二、“中华木作大师”参评条件

  1、从业经历20年(含)以上

  2、行业内有公认的强影响力和推动力

  3、有经典作品、有独特创新或独特的特长技能

  4、中华木工委个人或团体会员

  5、有其他相关特别建树,对产业发展有特别显著推动力者不受从业经历20年限制

  三、“中华高级木作师”参评条件

  1、从业经历10年(含)以上

  2、行业内有公认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3、有优秀作品、有创新或特长技能

  4、中华木工委个人或团体会员

  5、有其他相关建树,对产业发展有明显推动力者不受从业经历10年限制

  四、报名方式

  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均可

  1、个人报名

  2、企业推荐

  3、行业协会、组织推荐

  4、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5、其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及媒体推荐

  五、业绩(贡献)证明提交方式

  凡报名参评者,应向评委会提交《业绩(贡献)说明书》及相关证明资料。

  (一)《业绩(贡献)说明书》(简称“说明书”)

  “说明书”为评选主材料,它是对申请人业绩(贡献)的真实记录。(可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索取“说明书”编写要则。)

  (二)相关证明资料

  相关证明资料是对“说明书”的补充,用以证实申请人的影响力及特长技能,该资料包括:

  1、媒体(特别是与申请人行业特征或技能相关的权威媒体)对申请人事迹(作品、业绩、贡献)的客观、真实的报道、介绍及推介。

  2、申请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等方面的相关证书(特别是与申请人行业特征或技能相关的权威组织机构颁发的证书)。

  3、申请人在媒体(特别是与申请人行业特征或技能相关的权威媒体)上发表的文章及论文。

  4、申请人作品的图片、音像资料等。

  5、政府部门、行业组织、行业协会(学会、商会)、行业媒体机构、行业专家等对申请人的推荐资料。

  6、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业绩(贡献)的资料。

  (三)业绩(贡献)证明提交说明

  1、媒体资料必须是出自国家正规出版物方为有效,国家级行业权威媒体将增加权重。

  2、荣誉、获奖证书等必须是具有颁发资质的机构颁发的方为有效,国家级权威行业机构颁发的荣誉及证书将增加权重。

  3、“说明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可与报名申请表一并提交,也可各自单独提交。

  4、申报者所提交的所有资料请自留底稿,资料不予退还。

  六、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中华木工委组织与主持,中华文化促进会监督审定。

  七、评选委员会组成

  成立评选委员会,下设专业评审组和专家评审组,邀请古建、装修、家具、木雕、木艺、木材、木作文化等方面著名的专家学者及行业名人组成。(专家本人不参与评选)中华木工委秘书处同时为评选办公室。

  八、评审流程

  由初审、复审、公示、审定四个程序组成

  1、专业评审组初评

  2、专家评审组复评

  3、通过复评者由中华木工委官网公示

  4、中华文化促进会最终审定

  九、网友(观众)参与

  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评委会特邀中国红木古典家具网和新浪红木为网络合作媒体,对申报者进行事迹报道,并设立作品网上展厅,和举办实物展,广泛征集网友(观众)的意见,供评委会参考。

  十、称号授予

  1、中华木作大师拟10-20名

  2、中华高级木作师拟50-150名

  3、大师授予者每2年一次复评,两次复评通过者授予终身称号,并另行授予“中华木作大师特别终身成就奖”

  4、中华木作大师及中华高级木作师评选周期每年一届。

  十一、评选时间进程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日——8月31日

  2、初审时间:2013年7月1日——9月15日

  3、公示时间:2013年9月16日——9月30日

  4、复审时间:2013年10月1日——2013年10月15日

  5、审定时间: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31日

  6、颁授典礼:拟于2014年元旦前后,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盛大颁授典礼。

  7、说明:视评选实际进程,上述时间有可能提前或延后。

  十二、参评事项

  1、报名、初审免报名费

  2、进入复审者收取评审费,中华高级木作师1000元,中华木作大师3000元。

  3、报名中华木作大师落选者,顺延参评中华高级木作师评选。

  十三、报名资料提交

  1、提交报名资料(可从中华木工委官网http://www.mugongwei.com下载申报表或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索取)

  以上资料邮政专递或快递方式速送至中华木工委秘书处评选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四区21号301室 邮政编码:100078

  电话、传真:010-87682152 网 址:www.mugongwei.com

  邮箱:mugongwei2009@126.com Q Q:291158225

  十四、特别声明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华木工委。

  中华木工委·中华木作大师评选委员会

  201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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