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势在必行
据了解,国务院已要求国土部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国土部目前正着手起草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和相关规章的草稿,部署有关司局准备起草《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并编制相应技术标准。
事实上,对于《不动产登记条例》的推进,去年就已经正式提上了日程。2013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业内普遍认为,房地产税扩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加速落地的一个重要原因。两个月前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等都表明,房 地产税扩围已经箭在弦上。而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地产税扩围之间存在着内在逻辑关系,前者是后者的技术准备和支撑条件。因此,在研究房地产税立法和全面铺开 之前,一定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并摸清全国的不动产的“底细”。
不仅如此,不动产统一登记还有利于相关部门掌握全国不动产的数 量、类别、分布状况及产权情况,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调控决策打下基础。因为只有了解所有不动产总量和不同物权产权的占比情况,才能够对市场进行准确判 断,科学有力地制定调控政策,有的放矢地精准应对市场中出现的核心问题。最起码,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在目前各地的限购政策中,异地炒房客将不再是漏网之鱼。
不过,此前一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关联很深的事情,让笔者十分关心,也有些忧心。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已经启动了4年,但进展缓慢。住建部2012年曾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但是直到现在,这个任务仍然没有完成。
笔者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难度不在于技术,而在于部门职能划分不清。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住建部门负责房屋所有权登记;国土部 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登记,农业部门负责耕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业部门负责林地登记;此外,还有渔业、海洋部门分别负责水面、海域等登 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存在“多头行政”的局面。
此外,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地方政府部门及某些个人不愿配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最大阻力。不动产统一登记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不动产来源不明的个人、对土地财政和房地产市场高度依赖的地方政府、拥有多套房的炒房者等,都有理由成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障碍。
但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势在必行。笔者建议,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平衡各方利益,明确任务的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进度时间表和问责机制,以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早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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