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增项仍然存在 装饰公司并非受到处理
装修最担心什么?估计一半以上的人会回答:担心装修中途被加价。
从去年9月开始,国家首部《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开始实施,新规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就是装修加价超过合同价8%以上部分,由装修公司自掏腰包。但是这半年以来,装修增项依然时有发生,但因加价被处罚的装修公司还没有。
装修未完工已被加价5700元
单先生家住万寿花苑,去年10月份打算为老房重新装修一下,和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总工程款为62200元的全包装修合同。
“本来以为很省事的,全包给装修公司了,我等着装修完验收就行了,但整个装修过程中不断面临着加钱。”单先生说,从水电改造开始,到瓷砖、到吊顶都要加钱,比如水电改造时,电工说一开始测量时电路量错了,要加电线就要加价。到了瓦工活,也加了几千元钱,“前前后后加了5700元,后来我不肯加钱了,工程也就断断续续的,加上中途出现一些装修质量问题,本来去年12月底就该完工的工程,到现在还没结束,估计这个春节都过不安生了。”单先生说。
装修增项在中小装修公司普遍
像单先生这样装修中途被加价的事非常普遍。去年9月以来至今,金陵晚报家周刊就接到过十来个这样的投诉。而在装修术语中,装修中途被加价也叫“增项”。锦华装饰企划负责人王勇说,在一些信誉好的家装公司,对增项控制是比较严格的。比如锦华装饰早就在几年前将“装修总造价不会高于合同预算价的8%”这一条在合同中约定。
现在一些恶意装修增项,主要出现在一些信誉不好的中小装修公司,他们先以低价吸引业主签约,然后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增加收费项目,导致客户陷入“骑虎难下”的困境,有时甚至需要增加20%至30%的工程款。
未有装修公司被罚只因有漏洞可钻
《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中已经明确规定,装修加价超过合同价8%以上部分,由装修公司自掏腰包。为什么新规实施了近半年,还有这么多装修公司对装修业主加价呢?
“主要是有漏洞可钻。新规中具体是这么规定的:家居装饰服务实际施工的费用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超过的部分由企业承担,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一位工作人员说,一些小装修公司就利用“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这一条款来逃避惩罚,通过变相恐吓,诱使业主主动增项,比如在电路施工时,工人说“在电视墙后面建议多装一截电线,不然将来你会后悔的”,在装吊顶时工人又说,“建议你换个贵点的吊顶,原来的牌子都要被淘汰了,别说我没提醒你”,“这些装修公司和工人的好心建议,其实是变相恐吓,为的是诱使客户主动增项,这就不算在装修公司的增项加价之内。有关方面真要查起来,装修公司施工队一句‘业主是主动要求增项的’,就可以蒙混过关了,不受8%这个框框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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