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否可以如此动刀?
虽然住房公积金给不少人带来了购房贷款的实惠,但公积金制度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已经让它面临不得不改的困境。可是公积金修法一事上,却屡屡爽约,陷入“明年循环”之中。公积金修法为什么这么难?公积金改革之路在何方?
2014年2月
“草案稿”仍未上报至国务院的法制办。今年住建部的要求是,“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尽快上报国务院法制办。”连续推迟了两年之后,住建部连看得见的时间表都省了。
2012年年底
住建部再次明确提出,2013年要完成《条例》的修订草案稿,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2011年年底
住建部部长明确提出,要求在2012年6月前,完成条例修订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部长的话却只见刮风不见雨点,一年过去了仍未见此事有任何动静。
现状
公积金修法连续两年“爽约”
在我国的城市住房分配制度从“福利分房”到“货币分房”的过渡中,住房公积金制度确实曾起到了稳定职工情绪的“缓冲剂”作用。但在运行过程中,却并未真正达到落实“货币分房”的初衷。比如多年以前世界银行曾给出这样的一个结论:中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是使收入较高的家庭受益,他们只是城镇人口的一小部分。
原审计长李金华也曾说:公积金的使用更多地惠及了中高收入的群体,对低收入群体改善居住条件的倾斜力度不够,未能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低收入职工居住条件方面的作用。
于是,公积金改革之声此起彼伏。公积金修法也提上案头。
分析
改革公积金动了谁的奶酪?
公积金修法陷入“明年循环”,为什么迟迟不能达成共识?有分析认为,这无非两个因素:一是类似法规制度或资源规则的调整,往往过于倚重顶层的设计,悄悄征集意见、关门讨论进展,恰恰将最广大的利益相关方排除在议事圆桌外。时至今日,修法一拖再拖,谁能给出摆上台面的理由?二是拖字诀用多了,也无需问责。修法跌宕,究竟有无人为阻挠因素、职能怠惰要不要担责,似乎总是一些没有答案的谜题。“公积金改革之所以看似很难,主要是没有把其重要性提出来。没有让老百姓意识到,公积金的缴纳、发放是用来保障居住权的,如果老百姓重视了,改起来也不难。”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郑伟波说。
专家观点
公积金改革路在何方?
今年,被视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公积金制度再次被拿上台面,近日,记者采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家,从几个方面给出了意见。
公积金使用应扩面覆盖住房医疗教育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邯郸(楼盘)摩罗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致慜提出的“尽快社会化统筹退休人员医保”的建议曾引起广泛关注,对于社会福利方面,她曾进行了大量的调研。
对于目前公积金改革,怎么改?如何改?她建议应从政策倾斜、扩大覆盖范围上来考虑。
陈致慜认为,住房公积金目前仍是一个很大的“盘子”,如何盘活才是关键,具体来说,她认为应该首先简化提取及贷款条件申请流程,首付只需在签合同且付定金后即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房款。而在贷款方面,应适量提高贷款发放数额及发放率。“还有一个具体的细节就是,目前住房公积金只限于本人及配偶使用,今后应该允许直系家庭成员经存缴人同意,共享住房公积金。”她认为这种做法可以增大家庭内部成员的调配使用,惠及更多的市民,同时她认为应将政策倾斜向“租房一族”,简化提取公积金作为房租的手续、降低提取门槛。
同时,她认为最重要的,应该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覆盖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医疗、教育三大领域。“前几年两会上有人建议用公积金买车,这个可能不是必要消费,但是涉及到医疗教育等基础民生,我认为还是可以使用的,”陈致慜说,比如存缴人可以自由选择将这笔钱投向住房、医疗还是教育,而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也应全部归存缴者所有。
公积金制度也应社会化运营
作为国内知名的社会保障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这几年一直在关注住房公积金制度。
对于现行的公积金制度,郑功成一直是“反对派”,在连续几年的全国“两会”中,他都建议取消强制性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及对用人单位分配住房的限制的建议,代之以政策支持下的自主选择型住房职业福利。
公积金收益归属目前已经有了共识,但如何实现收入分配和二次分配向中低收入者倾斜的政策制定上,可能还有难度,”郑功成说,比如央企的公积金和普通企业的公积金额度就不同,我们如何平衡?如何限制?如何赋予存缴者更多的选择权,他认为这些都是待解的难点。
郑功成认为,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制度也是下一步需要改革的。比如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每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余额的财务报表;单位或个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总计;公积金资金运作的情况和资金去向及收益,应便于存缴者查看。
加快成立住房保障银行
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缺陷是先天性的,如果说以前在房价比较低的情况下,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解决住房问题还有作用的话,目前高涨的房价已经让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价值沦为鸡肋,其效用远不如通过成立专门的金融机构,通过利率优惠等倾斜政策,并且实施真正的购买免税,对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更有价值和意义。
马光远认为,鉴于中国目前住房问题的严峻性,加快成立住房保障银行,在投资方面完全可以按照金融机构的专业投资模式,发行金融产品,吸引民间资本,放大资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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