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同盟会相继建立 地板企业可“竞合”发展
现阶段,地板行业已经迈入了品牌竞争的阶段,诸多地板企业采取了品牌联盟合作的工作方式,比如早期成立的“江湖同盟会”,这种“竞合”的合作方式对于部分企业来说还是有利于市场销量的。
那么,企业在发展中“竞合”,需注意做好哪些工作?
思维方式需要转变
地板企业要“竞合”,首先就需要学会资源共享,否则是没办法达到其他企业“借力”的效果的。但是,受传统发展思维中竞争意识的影响,几乎百分之百的企业在发展中都习惯了对竞争对手持有一种敌对的态度,在市场的竞争中也难免会存在各种争斗;在传统发展思维中,将企业的技术、人员等资源进行共享是企业讳莫如深的事情。
因此,地板企业要进行竞合发展,要在发展中实现竞合共赢,决策者乃至企业员工必须首先打破传统的思维惯性,敢于进行技术、渠道甚至是人员等各方面资源的有效共享,并且要求合作的企业之间做到心无芥蒂、相互信任。对于地板企业领导者而言,这无疑是竞合的最大阻碍,也是竞合能否成功的关键点所在。
行为模式需要转变
一直以来,地板行业的“发展混乱”是有目共睹的。在混乱发展和无序的竞争中,很多企业都通过一种虚夸的方式来衬托自己的实力,没办法做到坦诚。这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要实现地板企业之间的竞合,就要求参与其中的地板企业至少在合作的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以真实实力相待,别且实实在在进行这些方面资源的分享;只有这样,企业间才能互相信任和有效借力,从而实现竞合发展。
发展模式需要转变
竞合并不是简单的经验交流,要实现共同借力,地板企业在发展中就必须进行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资源的共同利用和统一管理,就必须相对于互相独立的企业设立相应的管理团队和执行团队。因此在竞合的过程中,企业的一些决策或者发展势必要受到其他企业的制衡,也要受到联盟组织的制衡。
因此,地板企业在发展中,就必须进行发展模式的转变,既要从竞合中获得自己所需,又不能成为其他合作企业发展的障碍。这是企业能否成功“竞合”的难点所在。
竞合并非是说地板企业之间通过竞合之后就不存在竞争了;“集体利益”当然要考虑,但是在竞合过程中,企业依然要为获取发展的“外力”而进行有效的博弈。另外,对于地板企业的核心机密,也必须有相应的保护意识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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