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百亿保障房资金被套取或挪用
◎每经记者 胡健
8月17日,审计署发布了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核查表明,2014年全国安居工程实际新开工745.05万套,基本建成551.46万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2%和112.02%。
审计署称,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安居工程大规模实施,拉动投资和消费,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但公告也称,一些项目和单位还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公告提出的6大方面问题中4个涉及到资金管理方面,可以说,保障房资金的使用是保障房建设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其中虚报材料套取和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就接近100亿元。
资金管理问题较多
审计出最严重的问题是部分单位虚报材料套取资金。16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项目资料、拆迁安置协议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项目贷款等专项资金4.85亿元,用于自身经营、修建职工宿舍和办公楼等支出。
相比之下,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更多,182个项目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和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3.83亿元,若与套取的4.85亿元相加,意味着去年近百亿专项资金并未投入真正建设中。
在被违规使用的资金中,用于发放工资、弥补办公经费等支出1.35亿元,用于出借、还贷、投资理财、财政周转等92.48亿元。
比如,山东中安房地产集团公司将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银行贷款资金2.4亿元,出借给山东民生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而广西梧州市财政局则将专项用于安居工程项目的企业债券资金2600万元,用于归还政府性债务本息。
此外,去年由于资金筹集不到位、未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等原因,139个用房管理、项目建设等单位未及时拨(支)付建房款、工程款等,形成拖欠131.95亿元,共涉及116个市县。由于资金分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或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原因,255个市县收到的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中,有83.94亿元至2014年底结存未用已超过1年。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付不到位是很多保障房资金要经历很严格的审批,导致资金沉淀,而部分保障房项目则处于嗷嗷待哺的状态。保障房资金管理问题反映了监管不到位,也折射出资金管理方式不合理。
将加大处罚力度
审计署相关负责人表示,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一些单位法纪意识淡漠、有意套取资金外,还包括资金筹集渠道多,相关部门审批上存在疏漏,资金拨付后跟踪管理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健全等。
这位负责人建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纵横联动、统筹协同的资金筹集和监管机制,完善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和社会融资绩效评价制度,落实好有关税费优惠与金融支持政策,引导和监督有关单位科学筹集、高效使用各类安居工程资金,并加大对套取、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拖欠、闲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促使有关项目单位科学制定和执行融资计划,确保安居工程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据了解,有关地方和单位正在对被套取、挪用的资金,采取归还原渠道、调整账目等方式进行整改;对拖欠工程款和财政补助资金沉淀的问题,采取加大财政和融资支持力度筹措资金、统筹使用和盘活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
严跃进分析说,保障性安居工程时间跨度长,面积辐射全国范围,财政等相关专项资金量大,出现问题在所难免,除加大问责外,还应针对现实问题在整个体制机制中做一个梳理。“比如资金违规使用问题,可能反映出部分地方对工程建设的需求并不大,才出现资金被挪用的情况,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及时更新地方情况,灵活调配资金额度,而沉淀资金与拖欠工程款并存,反映出拨付进度和节奏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加强统筹。”严跃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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