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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收入归谁所有? 2011-06-07

小区地下停车库停车位的问题要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开发商将小区地下车库的停车位出卖个某个公司或者个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停车位因为有自己的专有权人,不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因此可能出现停车位的所有权人收取高额的停车费的问题。
如果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没有出售个特定的个人,而是属于附属设施,那个属于业主共有的,收费问题应当有业主委员会决定,收益也应当列入业主共有财产。
如果停车位是占用了地上的公共道路或者是附属设施,因为道路和公共设施属于业主共有的范围,因此必须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也不能将这些停车位出卖或者出租。收费的价格也应当有业主委员会通过会议决定。判断小区停车位的收费权的问题应当区分停车位归属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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