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鸿基涉贪案将落幕:郭炳江落罪、郭炳联哭泣
一直备受中港两地关注的新鸿基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12月19日消息,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及新鸿基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等5人涉嫌贪污案,许仕仁首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陪审团裁定其罪名成立。
截至发稿止,新鸿基方面虽未有发布该案件的披露公告,但早于19日下午14:50分后,新鸿基连发两则公告宣布于当日下午2时45分起短暂停止买卖,以待发出一份载有内幕消息的公告。该股停牌前升1.432%,报113.3港元。
郭炳江一项罪名成立
据悉,此次审议共有9名陪审员,且均已连续四晚在法院留宿。后经5日连续的退庭商议后,才于19日下午有正式的裁决。
资料显示,本案5名被告包括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鸿基董事局联席主席兼董事总经理郭炳江及郭炳联兄弟、新鸿基执行董事陈钜源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他们被控串谋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等共8罪。
其中,许仕仁8项控罪中5项成立,郭炳江1罪成立,郭炳联则全部控罪不成立,陈钜源和关雄生2项控罪全部成立。
具体来看,许仕仁首项控罪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成,陪审团以8比1,大比数裁定许仕仁罪成立。
控罪指许仕仁2000年至2003年担任积金局行政总监期间,接受免租入住礼顿山,两笔由新鸿基附属公司提供的无抵押贷款及与新鸿基洽谈顾问合约,许仕仁被控没有向积金局申报。
第二项控罪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9人陪审团一致裁定,许仕仁及郭炳江罪名不成立。控罪指两名被告在2005年至2007年许仕仁担任司长期间优待新鸿基、其附属或联营公司或郭炳江,以换取500万港元贿赂。
许仕仁第三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不成立;许仕仁第四项提供虚假数据,陪审团以7比2裁定许仕仁及郭炳联罪名不成立。
据悉,第四项控罪与第三项控罪有关,指许仕仁上任前收取郭炳联的412.5万港元,两人提出或使用会计文件,而两人明知文件虚假、误导或欺骗,令该笔款项看似是许仕仁顾问期内卓越表现的花红。
许仕仁第五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控罪;第六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控罪;第七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第八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控罪等,罪名均成立。
值得一提的是,新鸿基联席主席郭炳江第五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而新鸿基联席主席郭炳联全部控罪不成立。
郭炳联哭泣 案件多年纠葛
“郭炳联全身而退”这是大多数人看到公告的第一反应。
根据港媒还原的现场消息是,郭炳联神情哀伤,在法院4楼的庭外会议室抱头哭泣,代表他的英国御用大状John Kelsey-fry就拍拍其肩膀,以作安慰。
相关人士认为,郭炳联虽已脱身,但回想案件始末,当中多年纠葛,或许才悲从中来。
早于2012年3月29日,新鸿基两名联席主席郭炳江和郭炳联两兄弟因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被香港廉政公署拘留。廉政公署还向新鸿基写字楼发出了搜查令,要求新鸿基尽快提供有关指控的资料。
受此影响,新鸿基地产股价一度大跌,市值曾蒸发逾380亿港元。后于4月3日,郭氏两兄弟在事发后首度主动会见媒体表示,事件绝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作。
但事件继续发酵,距离郭氏兄弟声明后不到三个月时间,案件当年7月13日正式进入诉讼阶段。
其时,新鸿基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委任郭炳江儿子郭基辉及郭炳联儿子郭颢澧分别为郭炳江及郭炳联的替代董事,首次宣布家族第三代进入董事局。另外,委任两位执行董事黄植荣和雷霆为公司副董事总经理。
彼时,相关业内人士认为,这是郭氏家族为应对案件持续发展而做的应对之举。
如今,案件兜兜转转已历时两年有余,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案件未有定论期间,肇始于2008年历时六年郭氏家族争斗却终于以三房和解而告停。
今年2月份,郭氏三兄弟中的大哥郭炳湘重获新鸿基权益,让郭氏家族的“分裂”峰回路转。
彼时,郭氏家族在香港宣布,成员就处理家族权益一事达成共识,声明表示,依照邝肖卿早前向3名儿子均分股权之声明,郭炳湘及其家人,将与郭炳江及其家人、郭炳联及其家人获得相同数量的新鸿基地产股权。与之相对的是,郭炳湘辞任新鸿基非执行董事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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