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资源价格改革:水电气先行
资源价格改革近年来一直是各方议论的焦点,但每每都是“雷声大雨点小”,不过,这种局势在今年有望打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价格改革”,其中涉及电、成品油、天然气、水资源等多个领域。
一方面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另一方面,长沙、广州、武汉等地已纷纷酝酿水价改革方案,用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的话说,“以今年年初多个城市启动水价改革试点为标志的资源品价格改革推进工作又向前了一步。”
在这场轰轰烈烈的资源价格改革中,先行先试的水、电、气价格改革被业内戏称为“小打小闹式改革”,为的是给煤炭、石油等能源“大改革”探路。不过,即便是小打小闹,仍必须掌握好“度”,稳中求进,也一样充满投资机会。
作为重点领域改革的一部分,资源价格改革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其实,关于资源价格改革的讨论由来已久,上世纪80年代末资源价格改革方案已经形成,2005年10月发改委召开了“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2009年“资源价格改革”在当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被列为首要工作。然而,或因利益分配的复杂性,或因通货膨胀的压力以及政府保民生的顾虑,改革都处于“光打雷不下雨”的状态。
但这一格局正在逐渐被打破。
水电气先行 为大改革探路
今年以来,各地纷纷酝酿水价、电价和天然气价格改革,为煤炭、石油等能源资源大改革探路。
水价方面,今年年初,长沙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已由1.88元上调至2.58元,涨幅高达37.2%。2月底,广州也举行了水价调整听证会,讨论的两套方案均为涨价方案,广州市水价上涨已成定局。此外,武汉市也准备在4月份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武汉市物价局表示,上半年将出台水价调整方案。
电价改革方面,去年12月初,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拟实施的阶梯电价分为三档,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不做调整;覆盖前80%-95%之间电量的用户为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每度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超过第二档电量的用户为第三档,每度电提价不低于3毛钱。
居民阶梯电价将改变单一形式的电价格局,电价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式递增。也就是说,消费越多,价格越高。
除水、电价格调整外,天然气价格改革也开始“蠢蠢欲动”。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按照市场化改革思路,启动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将原来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式,改为按“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法,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并在广东、广西先行开始试点。随后,燃气价格也加入调整,今年3月1日起,安徽省合肥、马鞍山等市调整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上调0.20元至0.31元不等。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水、电、气等改革都是能源资源“小打小闹式改革”,在国内能源结构中占比不高,基本约在4%~5%左右。但是,这些生活类资源产品价格的改革将为煤炭石油等能源“大改革”探路。
改革不只是做“加法”
目前来看,各地水、电、气的改革方案均是“涨价方案”,这是否意味着价格改革就等同于“涨价”?
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解释称,价格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价格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涨价”。
“由于我们长期实行‘低物价、低收入、低消费’的模式,资源能源等基础性产品价格压得较低,为理顺价格关系,可能表现为做‘加法’多一些,做‘减法’少一些。”周望军说。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认为,对于水资源,目前已经比较明确实行阶梯价格;对于电力主要是实行阶梯价格和峰谷价格;而对于成品油,目前尚没有比较明确的定价方案,大的方向是更多参考国际油价。
一直以来,资源价格改革迟迟不能推进,担心价格上涨推升通胀水平是主要原因之一。不过,昨日包括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等在内的高官纷纷向市场传递对2012年控通胀的信心,马建堂甚至表示,相信2012年CPI能控制在4%。业内人士认为,这无疑为资源价格改革创造了条件。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表示,电、气、水等资源价格改革后,比如实施阶梯电价、水价,用水用电大户将承受一定的价格上涨压力,但由于其所占CPI比重不太高,因此对CPI的影响不会太大。
而在目前“调结构”的重大课题下,理顺资源价格也被放到了不得不前行的位置。业内人士认为,改革初期,一些高耗能企业短期会受到一定的压力,对物价水平也会有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只要价格理顺了,今后在资源的最优分配、合理利用以及引导结构调整等方面都会带来长期利好。
业内建议改革须把握好“度”
在通胀水平回落,国家更强调“调结构”的背景下,深化资源价格改革政策信号频频释放。尤其在今年两会上,这一信号得到明显强化。种种迹象显示,资源价格改革已箭在弦上。
不过,资源价格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我们该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
全国政协委员、原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梅兴保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源价格需要理顺,既要与国际接轨,也要符合我国节能减排、结构调整的需求,按市场规律办事,基础性的价格应该由市场进行调节。同时,也要根据情况,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资源品价格改革在一些省份,比如新疆等地已经展开试点。但是,通过我们调研发现,西部地区希望税收优惠向资源输出地倾斜。比如将从量计征改成从价计征,他们就能得到实惠,但如何推开改革还需研究。此外,内蒙、山西都有自身的特点,情况不同,因此需要配套的措施。”梅兴保说。
此外,还有专家提醒,在改革过程中必须掌握好“度”,如果水电气价格上涨幅度太高,则意味着下游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空间受损,同时也会全面抬涨物价。
政策密集吹风
1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稳步推进水价改革。
2 月15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要深化电力、成品油和水资源价格改革。
2 月16 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求是》发表文章,强调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3月5日:国家发改委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明确指出,今年要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报告指出,要加快推进销售电价改革,试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定,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电价形成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竞价上网。择机推出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继续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深化价格改革”,涉及电、成品油、天然气、水资源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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