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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看专家解读全装修房质量及设计师回扣话题

https://www.biud.com.cn 2012年03月15日16:34 家居装修知识网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的副会长也是进念装修公司董事长黄振、劳动报《安居周刊》主编、高级记者何天华,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菅峰律师三位嘉宾做客792都市广播解析“全装修房质量”及“设计师回扣”两大消费者关心的话题。

  【主持人】:听众朋友今天是2012年的3月15日,前两天我们节目也是做了预告,在今天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当天,刚才也是从9点到11点做了一个特别的节目,那么11点到12点我们的房产节目家住上海也是推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特别节目。今天的节目当中我们就听众朋友关注的全装修房的问题和设计师的潜规则两大话题做讨论。听众朋友在今天的时间当中您可以继续通过拨打热线,同时我们的微博一起参与,今天就家具装饰装修问题展开相关的讨论。在今天的节目当中我们很高兴邀请了三位嘉宾分别是来自于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的副会长也是进念装修公司董事长黄振、劳动报《安居周刊》主编、高级记者何天华,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 菅峰律师三位嘉宾进入我们的直播间,就听众朋友关注到的问题做相关的解答和讨论。

  【嘉宾】:大家好。

  【主持人】:今天很高兴邀请到三位和听众朋友一起就消费者保护权益日和大家做讨论。听众朋友也是可以通过拨打热线参与讨论。前两天有一位林女士打过来电话,我们来听一下他的问题。

  【林女士】:我们2011年1月份在宝山买了一套万科的精装修房当时也是看了样板房买下来的,但是今年2月份看房发现很多的地方和样板房不一样,所以我们要求看看样板房,但是他们说样板房拆了,我们当时很想不通,他们再三承诺样板房不会拆的。

  【主持人】:现在的房子快收房了吗,你看到现在的房子了吗?

  【林女士】:看到了,现在就是要收房子了。

  【主持人】:情况如何呢?

  【林女士】:样板房和我们现在的房子有很多不符合的地方,所以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因为他样板房拆了,我们是收房还是不收房子呢?所以我们现在就是有这个疑问。

  【主持人】:就是说您之前看到的样板房的样子和您现在即将收房看到的有一些不一样,哪些不一样?

  【林女士】:比如说样板房有一组长4米的衣柜,现在3.6米也不到了,那个大衣柜的深度大概有60厘米,现在只有50厘米了,原来客厅有3.85米,现在只有3.75米,等等还有卫生间很多的问题,所以我们不知道怎么和他们交涉了,样板房没有了。

  【黄振】:我感觉他提出的是有短斤缺两的问题,这个现象在全装修房里面,我们在媒体和消费者里面听到比较多,就是感觉是双方在买这个房子以后,是依据这个样板房来的,但是这个样板房它没有被固定下来,一直没有被固定下来。我觉得这个是有很大的问题的,我觉得买这样一个全装修房应该是通过合同的约定,是比较规范的,样板房只是表面的一些东西,内在的一些东西还是看不到。

  【主持人】:林女士您现在合同上面的约定是怎么样的,当时有没有除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之外,对于你的全装修房全装修的部分有全部的协议呢?

  【林女士】:他在补充协议里面有一条样板房只供甲方的参考使用,不做交付标准,不构成合同内容,双方不受其约束,当时看了这条,我们是不买这个房子的,那我们以后怎么说的清楚呢,他们就再三和我们承诺,保证样板房不会拆的。

  【主持人】:他是书面的承诺还是口头的承诺?

  【林女士】:口头是一直说的,但是我们说合同上面有互相协商的,他就应该写进去。

  【主持人】:他写了吗?

  【林女士】:不肯写。

  【主持人】:你有录音吗?

  【林女士】:有录音。

  【主持人】:收房的时候你拿出录音他怎么说呢?

  【林女士】:他也是不相信我们有这个录音,我们后来放给他们听的,他们也认为这是真实的,他们也是说样板房拆了我们有公证的录像,我们也是看了他的录像的,他的录像上面还挂着长约4米的大衣柜的牌子,其他什么都没有了,他说不做交付标准的也就是房间里面的彩电,冰箱什么的。

  【黄振】:在买卖合同里面对样板房有这样一个条款,他对全装修的价格、用材有没有规定?

  【主持人】:比如说一个平方是按照多少钱写进去。

  【黄振】:或者是拿什么材料装修的,达到什么标准。

  【林女士】:他合同里面是没有的。口头是说以2000元一个平方。

  【黄振】:合同上怎么写了?

  【林女士】:他是包括总价,装修的费用180万,但是我们在追问他,他到底这些材料是什么材料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们,这些材料都是欧洲的一线品牌,这些我们叫他写他也不写。

  【黄振】:2000一个平方就是口头约定。

  【林女士】:对。

  【主持人】:其实林女士说到这里这其实是非常典型的案例,黄会长为什么刚才问到对合同装修的价款的约定呢?

  【黄振】:刚才的女士说的主要是他看到的一些,装修很多花费不是表面看到的这些建材,他的内在的质量,内在的用材也是非常关键的。样板房是作为双方,买卖全装修房的一个约定,这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我认为应该提供专门的关于装修房的一个详细的,我刚才说的单价,多少钱一个平方,这个单价怎么组成的,主要用了什么材料,他的装修以后的质量,他的最后的检测应该达到什么标准,这样可以在买卖合同当中明确下来,消费者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他按照这样一个合同,我觉得这个对于消费者来说太被动了,我听听这个有霸王条款的迹象的。

  【主持人】:他说到买这个房屋的价格包括装修,总价多少,其实这个装修的费用都没有任何的表示。是不是可以看作为赠送,就无法追诉将来的质量问题。

  【菅峰】:刚才合同林女士已经说了,他们实际上是万科的开发商,他自己设计了一个合同,这个合同肯定是他的律师,站在他的角度,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不能说完全合法,尽可能维护开发商的权益设计的条款,比如说样板房只是甲方的参考,不是交付的标准,还有合同总价里面的装修标准没有多少。又没有写精装修2000块钱每平方米也没有写,他担心一旦量化了,就有可能我们聘请专业的检测机构,就可以知道你有没有达到2000块钱,没有达到就是违约了,他就是全部不写。仅仅是口头约定,他是设一个陷阱让消费者来跳。

  【主持人】:如果像现在这位林女士,合同签了,我们还没有提醒林女士,他现在看到的就是短斤缺两,其实刚才说了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他还没有经过检测,这个林女士检测的话,我们说这个检测当中,现在全装修房,在装修的过程中,在全装修的过程中可能出现什么问题呢?

  【黄振】:其实很多的消费者都不知道全装修房他最后的质量应该是怎么样的,没有人知道。

  【主持人】:国家也没有标准。

  【黄振】:我开人代会呼吁了几次了,全装修房必须一房一验,我们现在都是抽样的,这对于毛坯房是合理的,但是对于一家一户的装修按照抽样检验的方式来说,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你不能以一家的质量来代替一百家。有几个媒体问我们全装修有没有标准,我可以告诉大家,在2004年上海就规定了全装修房的验收标准,这是有的。

  【主持人】:为什么到如今都没有执行呢?

  【黄振】:上海市技术监督局和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在2004年3月15日颁布了我们叫做地方标准叫做DB31/302003,这个标准上面明确规定是全装修和新建住宅和两次装修住宅的验收,这个标准他是一个强制性的标准。所以你只要做了全装修,最后在交付验收的时候必须达到这个标准。这也是我们上海所有的消费者自己找装修公司一个验收标准。既然你开发商愿意替业主做这样的装修,你也应该达到这样的标准。因为对于业主来说这个家是我的,是唯一的,没有可取代性的。所以这个问题刚才你在问为什么没有执行,我想这个问题要引起我们社会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房产商在房产快速上涨的时候,每个月涨,每年涨的时候他是一个优势,他处于一种强势的状态。质量出问题的前两年我们都看到,质量出了问题消费者提出异议,你退房,我们违约金只是20%,你房价涨了一倍。现在会出现一个全装修房的矛盾的凸现期,质量的问题,消费者的维权问题,消费者敢说了,所以我们鼓励做全装修,社会资源的节约,但是再用糊弄的办法,低价买建材,低价发包给装修公司,达到所谓的豪华装修,坑蒙我们的小业主,这种办法肯定不行的。

  【主持人】:我们问一下我们的嘉宾,何老师,您在行业当中,全装修房当中像黄会长说的,包括你走访当中这个情况多吗?

  【何天华】:我们最近受到的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主要的问题还是短斤缺两,包括合同不规范上面造成的最后的矛盾,我们觉得最近的这些一系列出现的事件,我们必须出台这方面的管理的具体措施,来制约这种现象的产生。

  【主持人】:那么现在在这个规范还没有出台之前,像林女士遭遇了这样的问题,看到的问题缩水了,检测的问题没有检测,我想开发商不会给他做相关的检测,他去什么地方维权,什么地方做相关的维权?

  【黄振】:他其实有一个交房证,因为交房政府要许可的,他的交房证只是代表他的房子的毛坯的,不带装修的结构的验收合格。

  【主持人】:这是一般的毛配房有交房通知。

  【黄振】:全装修房质量是抽检的,不是每套每户,我认为他现在维权可能从法律上来说是比较被动的。

  【菅峰】:应该说有一点被动,他当时看的样板房买房的,我们合同法规定是看样买货,现在样品没有了,开发商拆了,由于样品不存在,好在林女士还是有法律意识的,比如说有录音,我们当时要求你把样品保留下来的,尽管你合同上约定对我们不利,你样品只是参考,不是交付的要件,刚才我们协会里面有一个上海市的地方标准,他是强制性标准,就是你在上海市,不论是二次装修,还是一次装修,还是精装修,都是按照这个执行的。林女士如果说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给开发商理论的话,就可以你来证明是不是符合这个标准,如果你证明你达到了这个标准,我的证据表明你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所以你要对我承担违约责任。

  【黄振】:合同之间的约定不能违背我们上位法的。

  【主持人】:这里有一位崔女士打过来电话,他说精装修房煤气没有通。

  【崔女士】:然后他交房的时候电梯也没有通,他说过一两个月会通,煤气现在也没有通,这种房可以收吗?

  【主持人】:您收了吗?

  【崔女士】:没有收,我认为这个房子没有办法住,这个怎么解决。

  【菅峰】:这个问题这样的,首先你想收房的条件是什么,就是这个房子可以达到居住的标准,你电梯不通如何居住,煤气不不通如何做饭,所以这种情况下没有达到我们法律的规定,所以你有权拒绝接房。你拒绝的时候最好发一个函,你要说明这个拒绝责任不是我的,是你开发商,然后主张违约责任,因为你延迟交付,如果说合同约定对我不利,如果我的损失远远高于这个违约金,你还可以主持额外的费用比如说我在外面租房的费用。

  【崔女士】:当时他说交房的时候没有煤气他说可以送一个电磁炉。

  【主持人】:这个你们可以双方协商的,如果你认为可以接受的话。

  【崔女士】:因为我没有要,我觉得一定要煤气通。

  【主持人】:那么你就按照菅律师刚才说的,你要主张你的权利,因为刚才说的很明确,煤气没有通原则上是不能交房。

  看来有关全装修房的问题不少。刚才我们说了全装修房也是说了今年家装协会的主题是所谓的安全消费。这是怎么样的理念?为什么在今年定这样的一个形式呢?

  【黄振】:因为今年的315主题是“消费与安全”,我们做上海整个家庭装修,我觉得非常切入我们的主题,因为大家都是需要一个安全的这样一个住宅环境。广义的安全也是行业提倡的,一个要让消费者有消费安全,来找我们装修是感到非常安全的。最近网上有一些企业卷款跑了,去年有23起,这就是绝对不安全的消费环境。第二个我就是说还有一个质量的安全,就是说水电一些隐蔽工程在家里面来说直接关系到居住的安全。这些安全在地方标准当中,在我刚才说的标准当中是强制条款,必须达到。第三个安全我觉得可能是绿色环保的安全,现在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前一时间地板超标的为什么会引发社会的共鸣,就是大家住好还要安全,还要健康,所有的材料所有最后释放的超标的气体,不能损害健康。我认为是这三个方面围绕我们住宅安全的体系。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接听沈先生有关油漆的问题。

  【沈先生】:我的一套房子,基本上装潢结束。但是木工和泥工就不详细了。因为这个油漆,很关心的问题。他的很多地方看到,质量很差的,墙面的差异,颜色深浅。

  【主持人】:问一下,您是不是委托装修公司装修的?

  【沈先生】:一家小的装修公司。颜色有差异,但是装潢公司负责人看了之后说可能有一点偷工减料的,让另外的油漆工刷了一下,然后又不一样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和装潢公司打交道呢?

  【黄振】:油漆是表面工程,装修客户都是看的比较重,他是一个是基层平整问题,还有一个油漆的光滑。这个检验是比较方便的,一般消费者不会用标准的尺量的,如果是目测比较顺就可以了如果眼睛都看出来的话,这是太差了。有些客户对这方面比较敏感,要求比较高,技术好的企业应该做的更加好一点。

  【主持人】:现在装璜公司越补越看的出来。

  【黄振】:我估计要重新从基层打磨,重新来过。

  【主持人】:也建议消费者和装潢公司做进一步的沟通。

  【沈先生】:我还有一个问题,他的墙角,他上面看上去有一点。

  【黄振】:就是我刚才说的,他基层做的不好,墙面不平整、阴阳角不顺直,你目测都可以看出来,不要说工具检测了。所以你眼睛也可以看的出,我们检测仪器就不用上了。

  【主持人】:我建议先生你可以让他停工,越做越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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