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物业站遇新课题 物业费收缴率低难以为继
从去年起,我市开始在全市主城六区的失管弃管小区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站。截到目前,全市286个失管弃管小区有了“管家”,近20万居民受益。然而时隔一年,在九成以上的失管弃管小区实现物业覆盖后,物业服务费收缴率偏低成了社区物业服务站难以为继的新难题。
南岗区分部社区是在全市第一个挂牌成立社区物业服务站的社区,目前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为75%左右,是主管部门掌握的收缴率最高的社区之一。提起收物业费,原社区高主任感触颇深:挨家挨户上门,磨破了嘴皮子,一户人家跑个十趟八趟是常事儿。而在其他一些社区,即使是靠这样的“土办法”,也很难收到位。记者了解到,在这一年间,一些设立了服务站的小区的居民们以种种理由拒绝为新鲜的物业服务“买单”,物业费收缴率普遍在20%至30%之间。面对这个数字,担任服务站站长的社区主任们都犯了难――政府为老百姓办了件好事,但光叫好不交费,服务站靠什么办下去?
据统计,在社区物业服务站建立前,我市老城区尚没有物业服务的旧住宅2500万平方米,约占全市住宅的20%,全市应建物业服务站300余个。据市住房局有关人士介绍,在物业服务站建立之初,由政府出资为每个站配发了最少2万元的启动资金,用于服务站的筹建和运行。同时规定按每平方米0.3元至0.4元向居民收取物业服务费,这些钱将全部用于小区的卫生保洁、单元门窗管护、公共区域照明、二次加压供水、屋面日常修补、化粪池清淘等,并要求社区物业服务站至少每半年向居民公布一次费用使用情况。南岗区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说:“政府先期投入将失管弃管小区类似管网等大的基础设施问题解决了,但后续的运行还要靠居民缴纳物业服务费,否则这样的失管小区还是难以管起来。”
记者了解到,这几年我市各级法院受理的物业公司状告居民不交物业费的案件屡见不鲜,仅南岗区法院,每年就会有上百起。南岗区法院法官提醒居民,居民与物业服务单位是一种合同关系,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可通过起诉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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