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资讯 > 国家商务部公布《红木制品等级》《红木商用名称》标准

国家商务部公布《红木制品等级》《红木商用名称》标准

https://www.biud.com.cn 2012年11月28日21:31 家居装修知识网  

  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红木流通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红木委”)负责起草的《红木商用名称》(SB/T 10758-2012)与《红木制品等级》(SB/T 10759-2012)两项标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2年8月1日发布(商务部公告 2012年第47号),并将于2012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2010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建函[2010]377号)行业标准编制计划的要求,由中国红木委负责《红木商用名称》与《红木制品等级》这两项本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

  在经历了起草、完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完成送审稿等必经阶段后,商务部于2012年5月5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专家审定会,与会专家对送审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并一致通过了对该两项标准送审稿的审查。起草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按有关程序上报国家商务部。

  2012年8月1日,《红木商用名称》(SB/T 10758-2012)与《红木制品等级》(SB/T 10759-2012)两项行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正式发布,并将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红木商用名称》(SB/T 10758-2012)与《红木制品等级》(SB/T 10759-2012)两项标准的颁布和实施,使我们红木行业的一件大事,也将对红木行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红木商用名称》(SB/T 10758-2012)标准的实施可以加强对红木行业的规范管理,建立与国外红木进出口制度想对应体系,弘扬红木文化,避免因红木商用名称混乱而造成的纠纷与争端,使我国红木行业得到健康稳定发展。同时切实保护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红木制品等级》(SB/T 10759-2012)标准的实施将促进红木企业科学管理,节约红木资源,推动红木制品的工艺与技术革新,推进产业升级,规避市场红木制品等级的混乱现状。保护生产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了使上述两项新标准能够及时准确地贯彻执行,我会将于今年举行两项标准的宣贯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相关知识

国家商务部公布《红木制品等级》《红木商用名称》标准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出台 京津等明年首批试点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正式颁布实施市场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正式颁布实施
红木家具两项标准将实施 名称等级将有据可查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3月起实施 参照等级证选家具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三月起实施 选家具按等级证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3月起实施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三月起实施 按等级证选家具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出台 利好相关家居股

本文来自 家居装修知识网 国家商务部公布《红木制品等级》《红木商用名称》标准 https://biud.com.cn/news-view-id-191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