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灯应标注“含毒”,统一回收
截至2011年底,长沙共推广高效节能灯360万支。其中2008年就推广约30万支。按照节能灯3.3年的寿命,有30万支这一两年到“寿”。 如处置不当,一支含汞量只有0.5mg的节能灯管可污染90-180吨地下水与土壤、300立方米的空气。
怎样处理好这30万个“隐形炸弹”?长沙市政协委员姚青提交了关于解决“荧光灯(节能灯)”污染问题的建议。
【调查】
没有一个节能灯标注“有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记者在长沙市南湖大市场灯饰门面调查发现,没有一家节能灯生产厂家作出“含汞”的标识。记者咨询了20多名市民,7名市民不知节能灯有毒,处理方式是“扔垃圾桶”;一些有心想要特别处理的市民,也不知道该送到何处,仍只能选择“垃圾桶”处理。国家对报废节能灯回收处理也暂未出台相关措施,因回收成本高,多数企业不敢回收。
【尝试】
社区建“以旧换新”回收模式
目前,长沙市天心区环保局尝试在社区建“节能灯回收点”,率先建起“社区回收网络模式”,并在东瓜山等10个社区试点。通过主管部门指定社区,结合实际发放情况,设立固定回收点,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查看、统计数量;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区环保局统一回收处理。
截至2012年11月,天心区各回收点收到300多支报废节能灯,只占30万支报废节能灯的千分之一。
【建议】
标注“剧毒”并统一定点回收
长沙市政协委员姚青建议,尽管长沙市没有“荧光灯”生产厂家,但流通领域应当要求厂商在产品标识中依照产品质量法,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含有剧毒物质“汞”,让消费者知晓。
此外,相关部门应抓好源头分类管理,开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政府组织将“荧光灯”、“废旧电池”纳入回收站,统一管理和处理。
相关建议
改造10万盏路灯1年省6000万电费
本报1月2日讯 今天,张正军等30余名来自科技界的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长沙尽快改造10万盏低效路灯。
目前,长沙城区路灯大部分为高压钠灯,约有10万盏,每天亮11个小时,每年电费约1.2亿元左右。高压钠灯是路灯中的“电老虎”,维护成本高,照明效果差。中国中长期节能规划纲要中把陶瓷金卤灯列为新技术推广中的首选光源。“如果长沙10万盏高压钠灯改造成陶瓷金卤灯,不仅光效可以提高三成,一年还能节省6000多万元电费。” 张正军表示,可采用节能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政府无需出一分钱。
提案建议,改造工作可由长沙市发改委、能源局或两型办牵头实施,市长或者主管副市长督办,具有国家备案资格以及有技术支撑的本土节能服务企业来实施。提案认为,2012年至2017年,14市州必须更换100万盏低效高压钠灯。省会城市可率先垂范。■记者 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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