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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如何应对家电消费“二次收费”伎俩

https://www.biud.com.cn 2011年07月06日10:24 家居装修知识网  

  眼下,家电市场的竞争愈演愈烈,家电的价格也越来越便宜,因此一些商家就在售后配件上玩起了“二次收费”的伎俩。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尽管会得到商家“明修栈道”式免费送货安装调试的承诺,但是想要正常使用这些家电,却要深陷商家“暗度陈仓”之计,支付许多费用来个额外的“二次消费”。比如:热水器安装要收材料费、平板电视要收挂架费、洗衣机要收辅料费、空调要另行支付管材费等。

  那么,做为消费者应该如何应对家电营销时那些暗度陈仓的二次收费伎俩呢?唐山市消协特别做出提示:

  一、行使《消法》赋予的知情权

  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首先要问清家电安装是否需另外收费,并要求对安装的收费项目予以明示,保障自己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规,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及其费用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则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因此,家电行业的商家有责任主动向消费者说明“免费安装调试”的具体项目,对于安装调试中可能出现的额外收费项目要事先说明,以便消费者作出合理选择。

  二、运用《消法》赋予的公平交易权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必须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正常使用。家电厂家或商家,把不能分割的家电商品分割进行销售实际上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而商家表面上承诺免费安装调试,背后却又暗渡陈仓巧立名目收取二次费用的做法,就有可能涉嫌欺诈和强制消费。消费者应该知晓大件的家电产品,商家销售时明示了免费安装调试就不应当另外二次收费,如果商家当时没有明示辅料另外收费的话,那么后来不论用了辅料多少,作为经营者都不应当另行收费,这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平交易权。

  三、用好《消法》赋予的选择权

  消费者可以在买电器时对不同品牌的安装费用进行比较,将购买和安装的费用综合考虑后再出手。由于家电安装是一个开放的行业,各项费用一般都是企业自行定价,各个厂家的价格并不是统一的,即使有价格公示,也不一定是合理收费,所以有消费者与其商量的余地。此外,对于哪些服务是免费的,哪些需要收费,不同的厂商及商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这也需要消费者货比三家,选择适合自己的家电品牌和销售商家。

  四、把握《消法》赋予的求偿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但是,消费争议的解决是要依靠证据的。所以,如果当家电销售人员表示在安装调试时不收任何费用时,消费者就应该及时把握住日后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进行投诉时所需的证据,当即要求商家出具书面承诺,而最方便、可能的是让销售人员在销售发票上注明其具体的承诺。索取必要的书面承诺,不但可以避免再出现二次收费的现象,重要的是书面承诺可以留作日后维权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用足《消法》赋予的监督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消费者享有对食品和服务的监督权。因此,消费者在商家委托的上门服务人员安装调试家电时,千万不要忘记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一是要监督上门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对所安装家电产品的专业知识和手工艺,注意让其出示上岗证并留下服务热线和监督(投诉)电话;二是要监督其家电产品安装的安全性,如有疑问或异议,一定要当面向上门服务人员提出并得到解释或解决;三是要监督应该自己掏钱付费安装的配件是否是原厂配备的、是否有正规包装,并且要求核对配件价目表,如果不是原装配件,而原配件又要收回,那么差额部分务必记住要相抵,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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