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市场标注不规范
强制性国家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自今年2月起正式实施,要求红木家具必须配备“一书一卡一证”。市工商局芝罘分局联合烟台市质监所近日对辖区的各大红木家具卖场和专卖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目前市场上仍有八成红木家具标识不规范。
八成红木家具没有明示卡
在跟随检查中记者发现,不少红木家具卖场和红木家具店中,所摆设的红木家具只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没有产品质量明示卡,有的尽管有明示卡,但卡上的内容标注也不齐全规范。
工商人员介绍说,根据新标准要求,红木家具必须配备“一书一卡一证”:红木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方可上市销售。明示卡中包含很多关于材质、工艺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商家制作起来也很简单方便。该工商人员称,从检查情况看,山东枫林红木家具公司和烟台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销售的红木家具标识较规范,情况良好。但整个市场仍存在很多问题,尽管国标有强制性规定,市场上仍有八成红木家具标识不规范。
同是黄檀价格差出十余万
为什么很多商家都不愿制作出示明示卡呢?“不愿透露家具真实材质,恐怕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位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说。执法人员介绍说,根据《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红木分为紫檀木、花梨木、乌木、条纹乌木、红酸枝、鸡翅木、黑酸枝木、香枝木等8类木材,这些类别又被称为“木材名称”或“商品名”,每类名称下还会细分各种树种名,现为33个树种。一些商家在开具买卖合同的时候,如果顾客不要求,一般只写到商品名,也就是大的门类,即使顾客有进一步的要求,也会写“东南亚红酸枝”这样模糊的称谓。例如,同样出产于东南亚的微凹黄檀和巴里黄檀外观非常相似,但前者售价为每吨17万至20余万元,而后者每吨售价仅为2.2万至2.5万元。
不写明示卡商家想打马虎眼
工商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红木家具时,一定要主动向商家索取“一书一卡一证”,增强维权意识。尤其要注意的是,在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中的“产品主要用材”一栏,“产品材质的前面加没加‘全’字很重要。以材质为大果紫檀的红木家具为例,大果紫檀前加‘全’字代表整套家具的材质都为大果紫檀,而不加‘全’字,说明该家具则还有其他材质。”执法人员称,按照规定,此时就应该把使用的一些辅材也进行详细标注。但考虑到产品价格与实际利益,一些商家的产品用材中尽管没有“全”字,也抱着侥幸心理,不标注辅材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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