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村的探索与困惑:土地流转模式路在何方
自中央启动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农村土地前所未有地牵动着各路资本的目光,与土地流转息息相关的农民合作社亦备受瞩目。土地流转,谁来主导?流转给谁?怎么流转?钱从哪来?地作何用?在这些问题上,学界争论不休。
1月14日,媒体曝出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建设村1300万元“分红”,令其名噪一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采访发现,建设村土地流转由具有资本实力的本村带头人设立的农旺合作社主导,初步完成了对农地流转,且在流转过程中维护了农民的权益,但合作社的探索亦面临诸多隐忧,对带头人圈钱、非法集资的质疑也不绝于耳。
“实际上,这种能人治村的模式,全国各地都在探索。”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因为农村是一个封闭的体系,有资本、有能力的本地人能够更快地融入当地这种社会体系。
建设村对村民互助的“内置金融”模式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但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考验,资本下乡式的外部模式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长期研究“三农问题”的学者李昌平力挺内置金融模式,并称这将是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
建设村探索投资非农产业
经过数日调查,记者发现建设村合作社土地流转的模式确有一些创新之处,其土地流转效率及农村经济发展成果也足以旁证。
建设村农旺合作社发起人金洪元为当地知名私营企业主,同时任建设村村支书。在该合作社设立之初,金洪元等人为取得农户信任,以个人名义拿出1000万元注册股本金作为对农户的“风险保证金”;为了提高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他甚至做出年息收益20%的承诺。
随着合作社资金规模的扩大和土地流转需求加大,农旺合作社探索投资非农产业,如建设沙场、水电站等,并通过“特殊方式”保证4年内的固定收益回报。这进一步刺激了村民的土地流转和投资热情。
通过这种模式,建设村在3年时间内,就基本完成了全村土地的流转和村民入社。
能够在几年时间内完成土地流转并培育出诸多农业产业,尤其是村民几乎没有产生抵制和抗拒的情绪,在全国土地流转中都实属不易。
土地流转之后,通常都面临如何产生效益的问题。建设村并没有走“卖地”的道路,而是通过多元产业投资,保证了农地效益过渡期的平稳发展,从而使农地在几年积蓄之后产生规模化、产业化的高效益,同时也建立和培育了合作社整体风险抵抗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据建设村村民及金洪元介绍,早在上世纪90年代,金洪元即带领当地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包工务工,人数最多时达到400多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金洪元实现了个人财富积累和经验增长,而建设村村民亦较同地区农民更具开放理念和资金积累。
通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进行原始积累,再回村开展土地流转,流转之后进一步解放农村劳动力。建设村在这个意义上实现了一个循环。而在建设村土地流转中,金洪元及大多村民的资本积累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在农地流转后,农村土地不再需要太多劳动力,更多精壮劳力可外出务工或就地务工,又形成农村家庭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
能人治村易出滥用资金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农旺合作社的发展依赖于发起人金洪元等人的资金、资源和能力,合作社的产业发展与金洪元等人的个人产业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一旦出现人员变故,合作社发展将面临严重打击。
对此,李国祥表示,山东、天津等地政府部门都在积极寻找“能人”回乡治村。但这种模式较为依赖“能人”的公信力和道德诚信,此外如果封闭性不好,也容易出现超范围募资、滥用资金等问题。
虽然目前建设村集资范围仅限于本村人员,投资主要以本村企业经营的产业项目为主,两者都具有一定封闭性,但可能出现的资金管理问题亦值得注意。李国祥也表示,随着资金量的增大,如果合作社不规范操作,控制其封闭性,很容易产生问题。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建设村了解到,农旺合作社并没有专业财务人员,也不具备专业财务管理能力,只是以流水账的形式进行财务管理。就农旺合作社的管理模式而言,没有实现专业化的管理运营。
农旺合作社一位负责人金瓯对记者表示,他们已经意识到管理的问题,也准备在近期引入专业的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同时按照规范的财务和管理制度规范合作社的运营。
但对于农村地区来说,引入专业人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随着建设村专业化的发展,其人才短缺问题突出。“村里的招聘工作做了很久,但农村的环境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即便工资高也没用,”建设村文书朱宗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农村工作环境复杂,人情关系固化,这些都很难解决,只能想办法尽量留住本村毕业的大学生。”
此外,建设村通过投资方式,将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也值得商榷。农民合作社大多为小规模的经济组织,试图要解决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问题,显然不具有明显优势。而已经有个别地方能够注册联社,把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起来,整合品牌、统一营销。
据记者了解,农旺合作社与其宣传的旗下各个产业组织的关系,实则通过另一种渠道实现联合。建设养殖专业合作社、种植专业合作社及沙场、水电站与农旺合作社在法律上只是投资对象与投资者的关系。因农旺合作社与上述机构法人存在重合,故对外统称沙场等为合作社旗下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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