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公布家装三大消费陷阱 材料合同保修纠纷不断
原标题: 浙江工商公布家装三大消费陷阱 材料合同保修纠纷不断
木地板铺设不久起拱变形了;墙面瓷砖不到一个月就发黄了;装修合同中对装修公司不利的条款被删除了;保修期内装修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维修……你是否碰到过这些问题?
昨天,省工商局公布了家装领域最常见的三大消费陷阱。另外,今天起,针对家装建材行业的消费侵权行为,省工商局和消保委公开征集日常装修施工、家具定制、建材家居商品购买等环节遇到的三种行为:“霸王条款”、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各类家装行业“潜规则”;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欺诈等违法行为。
材料、合同、保修成家装纠纷重灾区
据统计,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家居装修类消费投诉3307件。其中,涉及质量问题1035件,合同纠纷问题175件,售后服务3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4.52万元。装修材料不合格、装修合同不规范、维修保障难成为家装建材消费投诉三大焦点。
焦点一:装修材料不合格,服务质量不达标。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涉及质量问题的消费投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装修材料不合格,特别是板材、瓷砖、卫浴、地板、油漆等建材质量问题较为突出;装修公司不按规范施工,导致水、电等隐蔽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发生地板被淹、电线短路等问题纠纷;工程质量不合格,如地板安装不平、油漆起泡、瓷砖空鼓、玻璃爆裂、卫生间(卫生间装修效果图)渗水等问题。
焦点二:装修合同不规范,履行约定不到位。
在家装合同方面,也存在消费陷阱,出现纠纷的也不在少数。
装修公司与消费者签的装修合同不够规范,特别是在大型装修特卖活动时,装修公司首次编制预算时故意隐瞒,以低价吸引消费者,收取定金,但在签合同时,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装修公司在合同中不断提出增加项目,施工过程中也不断增加工程项目,额外增加费用;
还有商家不按合同履行约定,装修时使用的材料与合同约定的不符,在装修的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
此外,商家不按合同约定和规定时限进场施工,特别是定制加工材料,如淋浴房、定制门、橱柜、大理石等,消费者在付完订金后,经营者不能按时进场施工,影响施工进度,造成消费纠纷。
焦点三:装修准入门槛低,维修难保障。
在家装完成后,消费者在保修环节也常常会碰到商家刁难。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装修公司故意拖延或以种种理由不给维修,甚至有的公司人去楼空;收了全款只施工了一半装修人员就跑了,成了“半拉子”工程等,使得消费者处于维修难保障的境地。
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家装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无证挂靠和非法挂靠现象突出,不少装潢公司在收取客户费用后,把工程移交给施工队自负盈亏,并将日后的保修责任也转给施工队负责,这些“游击队”装修队伍没有从事家装资格,出现问题,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
省工商征集家装建材领域消费侵权行为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家装建材领域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决定即日起至3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家装建材领域消费侵权行为,并接受相关举报。
征集的范围是消费者在日常装修施工、家具定制、建材家居商品购买等环节遇到的以下三种行为:1.“霸王条款”、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2.各类家装行业“潜规则”;3.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举报。
消费者反映上述情况时请一并提供合同、票据凭证、图片资料等有关材料,提供明确的举报对象和基本事实,并提供初步证据。举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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