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资讯 > 拒为老员工补缴社保?企业:已履行义务 于法有据

拒为老员工补缴社保?企业:已履行义务 于法有据

https://www.biud.com.cn 2014年03月22日14:41 家居装修知识网  

  日前,来自贵州的胡进仕向媒体投诉,其工作单位华盛昌陶瓷有限公司(东鹏控股下属企业)拒绝帮其补交2008年以前的社保。对此,华盛昌表示,公司在按法律规定履行了各种义务的前提下,一直积极协助员工胡进仕,通过各种途径帮助他解决问题。

  投诉:企业拒补缴社保

  3月20日,来自贵州的胡进仕,在佛山市人社局接访活动中对媒体称,自1997年进入佛山华盛昌陶瓷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公司为其购买了2008年至今的社保,拒绝为其购买2008年以前的社保。

  胡进仕表示,去年春节前,公司方面提出可以补偿33700元,他拒绝了这一提议。

  调查: 历史原因 造成社保“空窗期”

  3月21日,华盛昌陶瓷公司法务负责人表示,报道中所提到的胡进仕确系该公司1997年5月7日入职员工,自2008年1月份起至今一直按国家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员工1997年入职,为何只购买2008年后的社保?

  该负责人解释,2010年前,由于国家的社保政策存在不能跨地区转移的原因,员工缴纳社保意识非常淡薄,华盛昌也是众多企业中的一个缩影。

  当时,华盛昌70%员工都是外来人员,流动性大,很多员工不愿意购买社保,甚至因公司为其购买社保需个人缴交部分社保而辞职。即使公司为其购买了社保,部分员工在离职后,纷纷到社保局办理退保手续。

  这一点也得到了社保局工作人员的证实:“2010年以前,国家的社保确实不能跨地区转移,如果企业为外来人员参保,外来员工只能在该地区享受退休待遇,如辞职回家或者离开该地区,可选择退保,但只退还个人缴费部分,企业缴费部分是不予退还的。”

  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完善,对员工社保购买也越来越严格规范。自2008年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华盛昌按法律规定为全体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实现了全员参保。

  基于2008年以前存在未实现全员参保的历史“空窗期”,2008年至2010年期间,华盛昌曾为提出申请补缴2008年以前社保的员工补缴社保,100多名员工得以成功补缴。但由于部分员工仍未认识到社保的作用,不愿意支出个人缴费部分,错失此次补缴时机。

  胡进仕1997年~2007年未购买社保,在2008年~2010年未申请补缴,就属于此种情况,错失补缴。

  律师:社保补缴追溯 受两年时效的限制

  员工是否能够追索七年前甚至十五年前的社保?对此,相关律师表示:“社保补缴具有追溯期限,员工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据介绍,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社保补缴问题适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则规定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查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从劳动社保部门、地税部门及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务操作中的判例也均依据上述规定执行,发生在佛山地区关于社保补缴相关的判例如鲜某某等人诉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案:(2012)佛中法行终字第359号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确认了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未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行为的处理适用2年的时效。

  该律师告诉记者,“从实操中,社保补缴的两年追溯时效得到了相关司法判例的支持。”他表示本案例中,1997年至2007年期间没有为胡进仕缴纳社会保险与当时的历史现实有密切关系,也是历史遗留问题,法律上已经明确不再追溯,因此一味要求企业去承担所有历史责任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

  企业:已履行义务 仍关怀该员工

  据悉,为解决胡进仕的2008年前的社保问题,华盛昌曾到社保局、地税局等政府部门进行咨询,积极配合胡进仕通过其他途径实现补缴事宜。相关部门表示需提供1997年至2007年10年期间的工资支付台账,因时间久远无法收集齐全相关历史资料等原因,未能补缴成功。

  对此,华盛昌法务人员表示:“按照《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至少保管两年以上,公司已按照法规履行2年以上保管义务,但目前早已过期限,对最终无法收集齐全所需资料,我们也很遗憾。”

  华盛昌相关负责人称,作为一家合法经营、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在已尽法律义务的情况下,秉承以人为本的态度,理解及包容,提出了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让其退休后回户籍所在地补缴社保,方便他在老家养老的方案。但胡进仕拒绝接受该方案,一定要公司全额为其补缴社保,甚至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胡进仕拒绝与公司进一步协商。 “事实上,公司承诺给予胡进仕33700元的补偿金,已经远超过公司需要为其补缴十年社保费公司应负担的部分。”

  鉴于胡进仕不愿接受补偿协商,华盛昌曾希望通过政府部门等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但无论政府部门的调解人员如何开导,提出解决方案,胡进仕均表示拒绝,表示“没有协商的余地”。

  该负责人表示,自去年胡进仕提出要求后,就高度重视该事件,并积极为其社保问题奔走。“我不想公司任何一个员工,在为公司做贡献后,老无所养。”在尝试多种努力补缴方式失败后,他也感觉很无奈。

  他表示,希望胡进仕能尽快与公司协商一致,“虽然胡伯现在情绪很激动,抗拒公司的补偿,但我们不会不管,也不会放弃,我们会继续努力,争取能够帮助老人早日解决养老问题。”(文/马华)

相关知识

拒为老员工补缴社保?企业:已履行义务 于法有据
实创装饰为老员工发500余台Iphone5
广东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将出 “电梯出事物业先赔”条款被删
今天告诉你,凭什么年轻员工胜过老员工
“后限购时代”的“房车生活” 人事公司补缴社保业务火爆
二胎政策解答:有同父异母的姐弟是否算独生子女?
楼市面临压力测试? 土地“70年大限”如何破
房产税让道房地产税 平抑房价再出新招
送出去的房屋能否要回来?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本文来自 家居装修知识网 拒为老员工补缴社保?企业:已履行义务 于法有据 https://biud.com.cn/news-view-id-3501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