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点整治50个违法群租房 黑中介可被罚50万
继治理完毕去年公布的35个市级挂账试点小区后,今年本市再确定50个违法群租房问题严重的重点社区。为实现预期目标,本市还将出重拳:违规房主最高可被罚3万元,黑中介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入住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如果转租或转借,将责令购房人退房或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补齐差价。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会上了解到,在去年治理违法群租房专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本市将围绕群众举报较多、市民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地区,再确定50个市级挂账治理违法群租房的重点社区,集中力量重点治理。目前已进入前期准备阶段,经过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后,预计年底前可验收完毕。
从去年11月下旬开始,本市集中力量对全市35个市级挂账治理试点小区(村)开展了以治理群租房为重点的房屋违法出租问题治理试点工作。截至今年2月底,试点地区已全部治理完成,共清理取缔违法出租房屋2690户。其中,取缔群租房1655户、拆除违法出租房屋隔断8654间,劝退违法出租房中居住人员22009人,返还承租人租(押)金40.1万余元。警告、罚款违法出租人1865人;取缔“黑旅店”102处,行政拘留利用出租房屋开旅店的“二房东”、“黑中介”等89人;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违法违规经济机构263家,罚款79.5万元。
首都综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对群租房治理的总目标是:使全市违法群租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房屋租赁经纪机构违法经营行为有效治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建立巩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有效抑制违法群租房问题的日常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为确保实现这一预期目标,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措施,严格依法查处房屋违法群租问题。
措施
出租房经营黑旅店者将被拘
出租人违反出租房屋限制条件的,有关部门将依照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高限处罚3万元。
出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违法经营黑旅店,如“旅馆、酒店、招待所、宾馆、饭店、酒店式公寓、客栈、洗浴、浴池、住宿、计时休息”等招揽旅客,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公安机关可予以取缔,并对违法经营人治安拘留,对经营场所依法查封,没收或追缴违法所得。
普通地下室用液化气罚3万
出租房屋达到10间以上或者屋内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不建立管理制度,不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不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设备设施,无安全通道或安全通道不畅,不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的,公安机关责令出租人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出租房屋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如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证完整好用;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的,以及占用安全出口外的人员疏散场地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出租人改正,并可处3万元罚款。
经适房擅自转租责令退房
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家庭,有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行为的,产权单位责令家庭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区县房管部门将按规定处理。
对于已入住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有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转租或转借的,将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
在拆除、取缔违法群租房过程中,如果出租人和其他当事人阻碍执法,可对行为当事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介参与违法群租暂停网签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参与违法群租的,有关部门将暂停该机构网签资格,责令改正,并依法高限处以10万元罚款。工商部门会将相关经纪人员名单抄告行业协会实行行业惩戒,限制其注册年限,情节严重的注销注册证书。
对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机构(黑中介),工商部门可依法取缔,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责;尚不够触犯刑律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举报涉恐涉暴有奖
动员房屋租赁当事人和居民群众积极发现和举报出租房内窝藏涉恐涉暴、个人极端行为等重点人员线索,以及存在消防、治安等重大安全隐患线索,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将向举报人发放奖金,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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