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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房价调控:分类调控稳房价 不宜采取过激政策

https://www.biud.com.cn 2014年05月06日10:01 家居装修知识网  

  3月26日,“十二五”规划起草人之一、全国政协委员卢中原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起草人之一、著名经济学家郑新立等专家出席“2014跨国公司中国(深圳)峰会”,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经济运行预测、转型升级机遇、房地产、就业、环保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探讨。

  郑新立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房价调控不应采取过激政策,“要吃中药,不要吃西药”。

  降房价不宜采取过激政策

  近日,温州、杭州房价大跌,南京有业主砸楼盘,对于最近一些城市出现的房价大跌现象,郑新立表示,个别城市、个别楼盘由于过去价格比较高,需要调整,价格有所回落是市场决定价格的正常表现。

  “个别城市房价往下跌是因为过去这个城市把房价炒得过高,现在这些城市并不是所有楼盘降价,不是整体崩盘,局部楼盘甚至个别城市房价出现下降,这在我看来是正常合理现象。”郑新立说。

  “北京、上海、杭州、深圳是房价最高的几个城市,房价需要降,但我不主张房价一下子就降下来,房价上去之后需要一个慢慢调整过程,要吃中药,不要吃西药,也许我们可以做到将房价保持五年、十年稳定不动,十年以后大家可能就觉得这个价格可以接受了。”郑新立认为,如果采取过激政策调控,房价一下子降下来,可能会引发企业破产、银行不良资产增加等一系列问题。

  “我们要吸取日本教训,当年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后带来金融崩溃,20年都没有缓过来,中国也要警惕,所以我不主张把局部房地产泡沫捅破。中国目前的房地产泡沫与日本当年比起来,还处于可控范围内。”郑新立说。

  通过分类调控稳定房价

  郑新立分析,目前一些城市价格过高与城市化结构不合理有关系。他认为,通过中央新颁布的城市化规划,实行分类调控,有助于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郑新立指出,分类调控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按照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出台的城市化规划,将中国的城市分为小城镇、中小城市、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等不同类型,对其实行不同的户籍管理政策,引导新增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集聚,缓解大城市、特大城市,特别是房价奇高城市的房价压力。

  “这个过程中,关键是要通过发展二、三产业,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城市化健康、均衡发展,使得个别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压力得到缓解。”郑新立说。

  分类调控的第二层面则是根据房地产不同性质进行调控。对于满足住房困难人士需要的公租房建设,政府要加大土地供给、按计划开竣工,此外,要加大对城市棚户区、城中村的改造,尽快改善住房困难人群居住条件。对于普通商品房、中小户型住宅,政府也要加大土地供给,满足人们对住房的正常需求。而别墅等豪华住宅,则可以采取较高定价。

  郑新立认为,分类调控政策将对稳定房价、使房地产成为持久不衰拉动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起到重要作用。

  “政府发展房地产的目标要明确,就是要实现居者有其屋,让各个收入层次的人都能得到与收入水平匹配的房子。”郑新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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