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称房地产调控应直面市场调整周期
当前,房地产市场似乎又进入了一个胶着的状态,唱衰看涨莫衷一是。唱衰的,要求政府救市;看涨的,建言调控政策不放松。然而,一些人只关注到江苏、浙江的部分楼盘降价,和北京“五一”期间的交易量下降,却没看到中部地区一季度交易量的同比上升和北京等地土地市场的热度不减;一些人只谈论70个大中城市中少数城市房价下行,却忽视多数城市房价已经连续19个月上涨;一些人既期盼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却又习惯性地期盼“救市”政策出手。
在房地产已快速发展了十几年的大背景下,在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下,在分类调控的原则下,地方政府应不应出手,何时出手,如何出手?应该直面市场的供求关系,直面市场调整周期,刮痧疗毒完善调控政策体系,重新审视政府和市场边界是房地产行业发展到今天的必然选择。
就国民经济当前所处的阶段性特征看,我们正面临着增长的换挡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和前期政策的消化期。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认为,房地产行业与传统的产能过剩行业有所不同,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增长的换档期、结构的调整期、政策的完善期,其中既有机遇、又有挑战。特别是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和房地产业态的细分,仍是房地产发展的重要机遇。
要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当前如果没有直面房地产市场调整期的勇气和智慧,不痛下决心诊治土地出让收入饥渴症,房地产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又将如水中花、镜中月,房地产行业方兴未艾的转型创新又会走回头路。
房地产业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市场。既要防止在稳增长中对房地产的过度依赖,又要防止房地产较快下滑对经济的伤害。要在稳增长与保民生中求得平衡,加大棚户区改造的力度,显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选择。
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既可考虑限购、限价等行政措施的适时调整,更要结合长效机制的建立和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分类调控不应被片面理解为房价下跌的地方救市、房价上涨的地方抑制,而是应赋予地方更多因地制宜的主导权,根据当地的住房情况、居民生活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住房保障和建设规划、落实土地供应,推进房地产税收改革、不动产登记和住房信息联网等。
房价涨跌本是市场供求互动的体现。“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句话适用于股市,也适用于楼市。这一点,应成为社会的共识。开发商、购房者也必须要有一定的承受能力。此刻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不要让纷杂的声音阻碍调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市场化改革步伐的迈进。
这个过程中,应防止个别媒体蓄意唱衰房地产市场,将个别案例、个别城市的问题扩大化,酝酿成为对整体房地产市场和整个中国经济的看空预期;完善制度设计保障差别化信贷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让嗷嗷待哺的首套和合理的改善型购房需求能够成为有效的购买力;防止地方将房地产调控作为刺激经济的工具,让房地产行业的转型升级再走回头路,继续放大房地产泡沫。与此同时,在市场和企业经营状况分化加剧的形势下,金融机构也应重点关注个别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风险。(记者万利)
相关知识
观点称房地产调控应直面市场调整周期
专家驳潘石屹“冰山论”:房地产放缓是正常市场调整
专家称2016年楼市可能进入调整周期
房地产调控 合肥家居市场面临重新洗牌
四成城市取下限购金箍 调控松绑与市场降温
港府太子谢雁宾:十三年深厚积淀 不惧市场调整
限购退出“只做不说” 折射地方调控困境
评论称房地产税应在房价趋稳之后开征
部分城市陆续放开住房限购 消费者仍存观望情绪
多地楼市退出限购只做不说 惟恐被贴救市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