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数百亩土地“被征” 不补“青苗费”
大塘镇综治办回应:出租土地手续齐全 村委做法不违规
本报讯 (记者刘鹏飞)日前,三水大塘六一上埠村民李先生(化名)报料称,该村的合作经济社将该村广四线公路以西至山边数百亩土地出租给种植经济作物的“老板”。然而,对于田地上原有的农作物,村经济社方面表示将不作任何赔偿。不少村民对这种做法表示不满,并提出质疑。大塘镇委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土地属于村集体土地,村民自行开荒,在并未和村里签订相关承租协议的情况下种植经济作物,土地如果被承包出去是得不到赔偿的。
土地“被征”不补“青苗费”
李先生反映,上埠股份合作经济社于4月2日将该村广四线公路以西至山边数百亩土地出租给种植经济作物的“老板”。4月7日,平整土地的推土机已经开进该片土地。然而,对于田地上原有的农作物,村经济社方面表示将不作任何赔偿。这一下子让李先生损失两三万元。“当年辛辛苦苦开荒,种植几百棵果树都打了水漂。”李先生说。
实际上,对于该片土地出租,村经济社方面已征求过村民意见。记者在上埠村公告栏中看到,关于该片土地的《发包公告表决书》称,“上埠村总户数65户,签名同意55户,已达84%”。
对此,村民李先生说,该村经济社按村民户籍人口数分红,而不是按户数分红,理应征得全村300多名村民中的大部分人同意。如今仅50多名代表签名,不能代表大部分村民的意见。“我们认为,村经济社操作不合规、不合理。”
村长:村民占了集体土地
“村里没有经济收入,他们(村民)是占了我们(村集体)的土地,村里没有收过一分钱的。”六一上埠村村长黄联新回应称,土地是村集体所有,不是私人的,因此使用村里的土地也要用钱租。“村民没有给我土地款,怎么可能赔偿青苗费呢?”黄联新说,村里已经给村民一个多月时间自行处理农作物。
对于村民投票表决不按人数而按户数的做法,黄联新表示,“大部分村民都外出打工了,怎么能回来签名呢?”他还表示,没有出租土地之前,村里没有收入,现在出租后,每名村民每年可以有五六百元的分红。他认为,这是有利村民的事情,但有反对声音也是正常的。
镇有关部门:做法并未违规
昨日,记者致电三水大塘镇委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了解情况。在4月9日接待过上访村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塘六一上埠村村委的做法并没有违规,出租土地的手续也齐全。之所以不赔偿村民在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是因为村里有很多地未开发,也未发包出去,而村民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擅自在这些未开发和发包的土地上种植作物,本身就是不合规矩的,这是得不到赔偿的。“如果和村里签了合同的,村里都会赔偿青苗费的。”该负责人表示,再者村民代表们也都签署了不赔偿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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