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建小区要配建居家养老设施老年专科
人大会议厅
人口老龄化迫在眉睫,浙江再出新政助力养老产业发展
新建小区,要配建居家养老设施
老年专科,二级以上医院都要开设
昨天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第十次会议上,有两份报告都是和养老有关的:一份是省政府对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一份是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这个工作情况的跟踪督查。
浙江的养老工作究竟做得怎么样?投了多少钱?建了多少张床位?居家养老覆盖面如何?“一床难求”的局面能不能破解?
我们可以从这两份报告里找找答案。
新建小区配建居家养老设施
老小区要限期开辟相关设施
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扶持民办养老机构,这是省里为解决养老问题一直在做的事情。而对于民办养老机构来说,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用地和融资,而省政府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新政,来解决这些问题。
比如,明确要求各市、县(市、区)的养老机构用地指标要单列,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并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示范项目,按照规定要给予计划指标奖励;
比如,把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用地性质,从原来的公益性调整为经营性。这意味着,今后可以用土地来办理抵押贷款等;
再比如,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出资财产归出资人所有,投入满5年后可以转让、继承、赠与,当年的收支结余部分还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出资者奖励。
除了解决民办养老机构的用地问题,在养老的用房保障方面,省政府也明确提出,新建的住宅项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要满足两个条件: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同时最低不少于20平方米。
而且,需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那么,老城区和已经建成居住(小)区怎么办呢?
这个也有规定,这些小区如果没有养老设施或者没有达到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开辟出养老服务设施。
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福利标准
吸引更多人才加入养老业
除了硬件设施到位,还要吸引人才。
全省37所高校、中职学校都要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
另外,提高直接从事一线临床护理服务的护士的津贴标准,每月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200元到350元不等;对从事护理工作满30年的退休人员,按原基本工资100%计发退休费。
医养融合方面,在浙江医院新建省级老年医疗中心,明确全省三级以上医院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二级以上设立老年病专科,有条件的设立老年病专区。还明确100张床位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要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不足100张的,可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
代表满意度99%
但仍提出了不少问题
做了这么多工作,效果如何呢?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特意向全省510名代表发出了一份测评表,总体来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9%,认可度最高的,就是民办养老产业发展新政、土地供应新举措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置新标准。
代表们也提了不少意见,比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机制不健全,等候时间比较久,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总体偏低;公办、民办机构运行状况的测评不满意率分别是10%和15%;再比如,全省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的布点和服务现状,不满意率达到了16%。
本报记者 吴朝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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