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正式开闸 北上广汉先行先试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社区帮扶养老、银行反向抵押,在被国务院提出之后,“以房养老”这个词一直占据着社会养老话题榜的前排。昨天下午,保监会宣布,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将开展为期2年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我们先在这儿解释一下,什么是“个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个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业务。
那么具体如何操作呢?保监会这次发布文件中是这么定义的。“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他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占有、使用房屋,并且拥有一定的收益和部分处置权,同时老年人可以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而在老人身故之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的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这就是“以房养老”了。
关于“以房养老”,我们已经关注了很久。公众肯定有一些疑虑,比如什么样的老人适合“以房养老”?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升值或贬值了怎么办呢?关于抵押房产的估值又如何做到公平合理?等等等等。
而这次,正牌保险版的“以房养老”终于要正式落地,这份保监会出台的《指导意见》到底能回应多少关于“以房养老”的疑虑与期待呢?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以房养老保险只是给老年人提供个养老的选择而已。
袁序成:第一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在国外也是一个小众业务。第二点要说明的一点是它的推出实际上是给有意愿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种选择,他是自愿的选择,提高他未来养老保障水平,首先强调的是自愿的,第二个这种行为是带有市场化的。
那么,到底有多少老人适合“以房养老”呢?袁序成表示,调研中发现,的确有部分家庭情况存在这种需求,例如养老有争议的家庭、失独家庭等等。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寿险处处长姚渝则认为,客户群定位上国外和我国可能会有一些区别。
姚渝:我看到美国的情况,类似于我们的老龄委有个报告写到了,参加这部分保险的人房产价值大概是在10万-20万美元,是低于一般老年人的房产价值的。所以他们属于,在美国来讲一般他有3种产品,其中90%都属于政府兜底产品,对于这部分产品来讲它基本上都是中低收入群体参与。但我们国家是纯粹市场化的,我们没有任何财政补贴,没有任何兜底的问题,所以保险公司肯定会在选择客户的时候,会考虑客户群的选择。
根据《指导意见》的设计,试点初期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展开,为期2年。一目了然,这些城市居民的生活条件相对优越,受教育程度也高,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以房养老”的理念。老龄人口数量多,房地产市场容量大,对于业务的开展也有利。不过,大城市理解度高的另一面是选择也更多样化。如果我可以把房子的一部分租出去获得收益,或者我签了合同以后,房价上涨了,岂不是很不划算?
保监会的回应还是那句话,买者自愿,这只是提供一种选择而已。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寿险处处长姚渝表示,保险并不一刀切,房屋的剩余收益仍然还归老人或者他的家人。
姚渝:当老年人过世的时候,保险公司要么就是客户或者家属来偿还保险公司已经发放的年金的本息和,然后你把房产解除抵押权,拿回去。或者另外一种方式就是保险公司来拍卖房产,来获得已经发放的养老年金的金额,剩余部分还返还给客户,所以它本质上还是一个反向抵押,很接近。
此外,之前对于“以房养老”的质疑还有一个,与老人的寿命和房子的估值紧密相关。60岁老人,签个20年的合同,80岁以前过得不错。但80岁以后呢?房子折算来的养老金发完了,老人到哪里去领钱呢?这中间房价要是下跌了,不值那么多钱了,我这个养老金是不是也要缩水?姚渝回应表示,根据《指导意见》设计,目前这些风险都由保险公司承担。
姚渝:我们是由保险公司承担了整个的长寿风险,你可以住在原来的房子里,我们提供的终身年金它可以一直保证到将来。大家可能关心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房价下跌,房产拍卖金额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的养老年金怎么办呢?这个风险完全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记者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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