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修订
7月11日,中国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发布会上表示,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重大资产购买、置换、出售等行为取消审批;完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借壳上市的界定;进一步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取消向非关联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门槛要求和盈利预测补偿强制性规定;丰富要约收购履约保证制度;明确分道制审核制度”七大部分。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完善借壳上市的界定”,即“对借壳上市执行与IPO(首次公开发行)审核等同的要求,遏止规避IPO规定的‘绕道上市’,净化资本市场环境,明确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允许借壳上市”。
由于一些房企曾尝试过在A股借壳上市,不少媒体朋友都开始聊起了此次新办法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但对此,我想说的是:证监会,请不要自作多情了!
证监会对房地产企业长期执行了歧视性的政策,近年来,除了少数几家国有企业如绿地在审查时被开了绿灯,得以在借壳上市时进展顺利,民营企业基本都被拒之门外。
201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国十条”),明确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房企若是想在A股IPO,要面对的不仅仅是证监会的审核,还要通过银监会、国土资源部等的层层核查,核查后不存在土地闲置、炒地和违规行为的公司才能进入到证监会正常的审批过程。
项目少的中小型房企情况还稍微好些,如三湘股份2012年8月借壳ST商务上市,成为截至目前最后一家在A股上市的房企。另外如蓝光实业,2008年就控股了迪康药业,经过了漫长6年的“长跑”,今年6月5日重组方案才刚在股东大会通过,但之后还将面临证监会和国土资源部的重重审核。
一些大型房企项目多,光清查每个项目是否违规就是遥遥无期的事,更何况那么大的企业难免有项目违规。之前我听说某知名房企为了抢工期使用了“以罚代招”故意求了建交委一个处罚,结果在IPO审查企业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时遇到了麻烦。
事实上,看透了A股上市环境的房企心态早已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据统计,2011年至今,在香港IPO的房企达到20家,而在A股IPO的房企1家都没有; 2013年全年,64家重点房企在海外发债募集的资金有近3000亿元人民币,在A股市场发布定增等融资方案募集的资金数额仅362亿元人民币左右。
在房企已经用脚投票的情况下,证监会不好好反思和调整,推进再融资的改革,却还推出所谓的“完善借壳上市,净化资本市场环境”的新政策,并将其视为政绩而洋洋得意,实在是自作多情。
证监会所起的作用应当是监督企业进行信息公开和披露,如今这双“看得见的手”却频频干涉起了企业经营,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相关知识
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修订
喜临门重大资产重组1.28日停牌进展公告
好莱客公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涉及互联网家居
万科:重大资产重组取得一定进展 A股股票继续停牌
宜华地产收购众安康:借壳边缘的资产重组
一周要闻|15家上市公司盈利超130亿;智能家居出货量1.5亿
顾家为何弃购喜临门?一年32亿疯狂并购 营收增速下滑
券商多举措曲线抢登A股 安信证券借壳上市或止步
万科剧透重组路径 澄清三方和谈传闻
万科管理层与华润仍各执一词 宝能态度成万科重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