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LED照明发展迅速惹下“灾祸”
犹如硬币有正反两面,无论是发展前景如何无可限量的行业,都会有人人心照不宣的弊病。照明灯饰行业也不例外,LED照明在全球“绿色、节能、环保”的趋势下横空出世,但是,LED照明发展迅速惹下的“祸”却不少。尤其是近两年来,某些照明企业为求发展各种竞争手段层出不穷。价格战面前,不惜牺牲质量,虚标参数,只为取得更低价格,更高竞争力;品牌战面前,不惜山寨冒牌犯险,只为了利用大品牌的名气,打造自身的“价值”……
关于虚标——便宜没好货 好货不便宜
LED照明是人人趋之若鹜的大蛋糕,人多了市场也就复杂了,为了取得盈利最直接的方式便是“低价”。要低价不外乎两种方式,真低价:牺牲质量;假低价:制造高差价。
盒内盒外两世界
“4瓦的灯泡亮度还不如3瓦的,拿到专门检测的质监部门处测试才发现,该灯泡的实际功率只有2瓦。”有市民抱怨道:“我家客厅里的节能灯三月换了四个灯泡了。”额定电压、型号、额定功率、光色、外壳、执行标准等灯具包装盒上的参数以及价格,往往是消费者购买灯具的不二标准,但是,市场上某些产品与包装盒上的这些标准总不是那么一回事。
为探究个中真伪,曾有消费者把市场上购买的4元LED灯泡送往研发中心进行测试,结果表明标识瓦数为3瓦的灯泡实际上只有1.5瓦。随后根据包装上的公司名称——深圳某某电器有限公司以及联系电话进行了访问,该公司某员工却表示:“便宜的都是不足瓦数的,我们出产的都是不足瓦数的,你这么便宜的还想足不足的。”他还透露,“便宜的都是不足瓦数的,我们家是小作坊,如果你要好的,你就买品牌的,高档的,就不要买这么便宜的。”
“虚标瓦数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一般厂家都会生产在外观上相同的两种LED灯具,其中一个被生产成足瓦的灯泡,价格稍高。一个设计成不足瓦的灯泡,价格相对较低。经销商一般都清楚厂家生产的是不足瓦数的LED灯泡,但是,经销商为了赚取差价,反而更喜欢进一般不足瓦数的产品。
促销只是个幌子
为了制造更多人流,增加销量,促销是行业厂商卖场经常使用的招数之一,然而,虚高的标价在行内已是公开的秘密。
陈先生在某商场上看到一灯具产品正在进行特价促销活动:原价6999元,现为了促销返现2000元,售价4999元。经过讨价还价后,陈先生以4699元购买到了这款产品,然而,几天过后,陈先生发现当地卖场和网上许多商城中这款产品的售价都只有3900元左右。类似事件并不少见,很多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灯饰产品的标价十分之高,直降2000元、3000元是很平常的事。某行业人士表示,灯具卖场之所以存在这种现象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与中国整个灯具行业发展滞后分不开的,业内人士大胆估测,中国的灯具行业相对于家具、建材行业至少滞后5-8年。另一个原因就是中国的灯具卖场管理不规范造成的。
就此现象,更有业内人士戏称,你如果以标签上的标价去购买灯具,那你绝对是不折不扣的傻帽。标价只是个幌子,标价1000多块的灯,你取它的零头可能就是实际的价格。按这样的说法,可想而知所谓的标价水分有多大,事实上虚高标价并不只是生产厂家才这么做,经销商也经常以样画葫芦。
关于山寨——“老鼠”“老虎”傻傻分不清楚
抄袭山寨的风气在照明灯饰行业中的杂草,随处可见,大火猛一烧,春风吹又生。山寨产品屡禁不止,山寨企业此起彼伏。
“抄袭”难成“创新”之母
2011年年初,佛山照明将陈某财等9名禅城区五金店个体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销售并销毁假冒、山寨的“汾江”牌卤钨灯及外包装,赔偿自己相应的损失。此次佛山照明撂倒山寨“汾江”事件引起行业各界高度关注。据了解,目前行业虽有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企业抄袭行为,但是,市场上抄袭并正在进行销售的产品却是随处可见。
“佛照事件”9名被告的产品从商标构图到外包装颜色、装潢等与佛山照明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十分相似,足以使一般消费者混淆,误认为是佛山照明产品或与该公司有特定联系。最终,法院认定9名被告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事实上,在照明灯饰行业,很多企业从起步到发展都是靠仿制起家的,他们不论思维与生产经营都形成了固有的惯性。有业内人士表示,互相抄袭模仿,创意设计价值无法体现,这不仅打击了灯饰企业在灯饰款式设计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对整个灯饰产业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如果对侵权行为放任,只会导致抄袭者更加肆无忌惮。
借大牌的名气创小牌的销量
雷士还是雷仕?飞利浦还是飞利普?在中国,打造一个品牌不容易,打造一个负责任的知名品牌就更不容易,于是,也就有那么一些企业打起利大品牌名气的注意,玩起“擦边球”的游戏。“一字之差谬以千里”,消费者一个不留神就会踩到冒牌货设下的大品牌陷阱。
2009年,由于“PHILIPS”、“飞利浦”商标已有品牌知名度,于2004年被我国认定为驰名商标,因此一些厂家大打“擦边球”来“傍名牌”;2010年,因“上海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和“江苏雷士照明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冒用雷士商标,雷士照明分别向法院提出诉讼,;2011年,武汉市公安局和武汉市工商局联合查处一家名为“武汉雷仕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标识为“NVS雷仕照明”的生产假冒雷士照明产品的公司……
业内人士认为,照明行业之所以“山寨”横行,商标侵权现象不断,问题在于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政府、企业维权力度不够,加上部分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要肃清这种行业弊病,一方面国家要进一步完善和协调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司法、公安、工商、质检、媒体等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侵权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企业也应进一步加强维权意识和行业内联合维权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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