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破解烂尾楼僵局 依法最有效
为群众排忧解难,确实是政府的本职工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包办一切。相比于政府部门的居间调停,法院的诉前调解和判决堪称“公论”,也经得起舆论的审视。
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停工六年的济南市“彩石山庄项目”近日有了新进展。经过省市有关方面协调,法院已启动相关司法程序,购房者可通过诉前调解或诉讼两种途径依法维权。通过司法途径破解让当事人身心俱疲的僵局,此举具有标志性意义。(本报今日A12版)
因为市场波动难以避免,期房交易必然存在一些风险。楼盘一旦停工“烂尾”,心情最焦虑的莫过于购房者。为了维权,购房者往往穷尽各种手段,扯横幅、堵大门、上访、静坐,甚至采取阻拦公共交通等极端手段。把事情闹大了,让政府来“兜底”,这是很多人选择极端行为的初衷。为群众排忧解难,确实是政府的本职工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包办一切。政府要破解楼盘“烂尾”僵局,唯有依法行政才能让各方感到公正。
楼房买卖属于市场交易行为,政府对此有监管责任,但是这种监管的权力也有不可逾越的边界,必须依照法定职权实施。在市场监管中,政府既不能因为开发商、施工单位实力强而偏袒,也不能因为购房者声势大而无原则地“兜底”,否则,就可能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又制造出新的问题。房屋买卖既然有书面合同,当事各方就应当遵守契约精神,按合同办事。如果一方确实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出现纠纷,也应选择法律手段解决。司法判决未必能让所有当事人都满意,但是它无疑是公正的,也具有更强的执行力,能有效防止问题的屡拖不决。相比于政府部门的居间调停,法院的诉前调解和判决堪称“公论”,也经得起舆论的审视。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这也为解决矛盾集中的“烂尾”楼提供了思路。如果济南能以司法力量破解“彩石山庄项目”的僵局,也将为其他地方处理同类问题提供借鉴,为依法治国提供鲜活案例。很多与此项目无关的人之所以关注此案,原因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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