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首推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
本报讯(记者 杨汛)昨日,中国农业银行宣布,该行已于近日在金融机构中首家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抵押品范围,有助盘活农村巨大的土地资源。农行方面称,这是大型商业银行首次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出台的全行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是农行面向“三农”客户推出的专属担保创新型贷款产品。
农行表示,在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加快的背景下,该《办法》的出台将更好地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促进农行“三农”业务发展和经营转型。
根据农村土地改革精神和政策,《办法》规定依法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家庭承包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流转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均可设定抵押,地上设施可一并抵押。针对农业规模化经营需求,《办法》提高了自然人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同时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特性和农业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规定贷款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用途,并设定了科学灵活、符合实际的贷款期限、抵押率和还款方式。
为保证《办法》推广与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制度建设进程同步,农行采取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原则,明确首批试点区域为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各省(市、自治区)确权颁证整体推进县,国家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农业“七区二十三带”和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较快的优势地区和集中连片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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