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园物业涉嫌乱收水费 每年多收数十万元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胜
日前,科技园园区内一家企业负责人向深圳特区报“民生面对面”栏目反映,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向园区企业多收水费,且拒绝园区企业直接向深圳水务集团缴纳。记者调查发现,科技园物业向园区企业加价收取水费并无文件依据,按照其提供的水费缴纳单据计算,每年多收的水费或高达数十万元。
园区企业:多缴水费20余年
科技园一家企业负责人陶小姐向记者介绍,该公司向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水费时,发现科技园物业收取的水费高于深圳水务集团公布的水价。若该公司直接向深圳水务集团缴纳水费,费用包括水费(3.35元/m3)和水务集团代收的垃圾处理费(0.27元/m3)和污水处理费(1.2元/m3),但科技园物业在此基础上还收取了水的损耗和二次加压费,两项各按水费和污水处理费的10﹪计算,总水价单价为5.74元/m3。
“我们与科技园物业商量,希望可以直接向深圳水务集团缴纳水费。但科技园物业认为其在科技园供水设施改造时承担了200万元的改造维护费,如果我们单独向深圳水务集团缴纳水费,需承担部分改造费。但我们向科技园物业多缴纳了20多年的水损耗费等,早就弥补了应承担的改造维护费。此外,我们公司最高楼层不高于20米,采用市政直接供水即可,根本没有二次加压的需要。”陶小姐说。
科技园物业:多收水费有文件依据
昨日,记者来到了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收费中心王主任向记者出示了该公司《自来水价格组成表》、深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深物价【1994】78号文件)、《科技园供排水设施移交协议书》等多份文件。
王主任介绍,科技园园区内的供水设施多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初,管网损耗严重,多处存在漏水现象,因此科技园物业根据“中间管理层”加价的相关规定,向各企业加收10%的水损耗费。但科技园物业没有收取二次加压费用,而是收取10%的增值税税率差额。这是因为深圳水务集团开具给科技园物业的水费发票增值税税率是3%,而科技园物业作为普通公司,开具给园区企业的增值税发票缴纳税率是13%,相差的10%就由园区各企业支付。
“科技园内的供水管网全部由我们公司投资建设,2004年与水务集团合作改造时又投入200万元,因此企业提出直接向水务集团交水费,应该对我们有所补偿。具体补偿多少,我们愿意与企业协商。”王主任说。
水务部门:“中间层管理费”早已取消
记者从水务部门了解到,1994年后,我市水价和相关费用规定多次调整,科技园物业出示的深物价【1994】78号文件中提及的10%“中间层管理费”,实际上早已取消。按目前规定,我市各物业公司必须按照政府公布的水价向用户收取,不存在管理费、损耗费或者加压费等费用。
另外,科技园物业对增值税税率差也涉嫌“搭便车”收费。科技园物业不仅收取了自来水的税率差额,也收取了污水处理费10%。其涉嫌多收的水费包括:水耗损10%0.46元/m3、污水处理费税率差额10%0.12元/m3,两者合计为0.58元/m3。根据科技园物业向记者出具的水费发票,该公司上个月水费为27万多元,折算用水约8万多m3。以此计算,每年该公司涉嫌多收的水费或高达数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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