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北湖片区拆迁范围确定 未来城市副中心
记者从济南市建委获悉,北湖片区开发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目前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已经冻结,按照规划,未来北湖片区将建设成北部城区城市副中心,不但新开挖建设400亩北湖公园,还将建设5栋超百米建筑。
安置地块和核心区东、西侧地块范围全部划定
根据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天桥分局《关于对<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湖片区开发项目房屋征收的建设活动征询意见函>的复函》 及附图确定的范围,北湖片区西安置地块范围为东至顺河高架→西泺河路,南至高压线,西至规划生产路北延线,北至云锦商城→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安置楼→滨河南路,其中包括柳云小区12-19号楼、21号楼、建工柳苑、五柳庄花园、西泺河路11号、西泺河路17号、19号,五柳闸1号楼、五柳闸64号、72号、73号、74号等。
核心区西侧地块拆迁范围东至规划北湖公园→规划大明湖至小清河通航工程,南至边庄小区→变电站→规划标山南路,西至变电站→高架路,北至滨河南路→水屯北路,其中包括水园小区、小白鹤庄、富雅花园、边庄小区9号楼、18号-21号楼、24号-27号楼等。
核心区东侧地块拆迁范围东至东泺河,南至北园大街→欧亚达,西至欧亚达→水屯路→规划北湖公园,北至滨河南路,其中包括水屯路66号、70号、82号、86号、杨庄社区、幸福社区、阳光社区、白鹤居委会住宅房屋、黄桥花园、北园大街349号、349-1号、351号、357号、357-1号至357-17号(单号)等;东安置地块:东至七一路,南至北园大街,西至东泺河→梁府小区,北至书刊印刷厂,其中包括七一路13号、13-1号至13-4号、15号、17-1号至17-6号、19号、19-1号、21号、23号、23-1号至23-6号、25号、25-1号至25-3号、27号、29号、29-1号、33号、35号、35-1号、35-2号、37号、39号、39-1号至39-15号,北园大街251号、253号、253-1号、253-2号、257号、259号、261号、263号、263-1号、273号、275号、275-3号至275-8号、277号、289号、289-1号、295号、299号、299-2号,金荷苑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8号楼、10号楼、11号楼,芙蓉花园,市乡镇企业局住宅等。
未来成城市副中心 规划建设400米高楼
按照规划,北湖片区属于滨河新区核心区南区,东至七一路、西至生产路、南至北园大街、北至滨河南路,主要包括北湖、北湖南、北湖西(原柳云地块)、北湖东(原七一路地块)四个地块。规划中,北湖片区将被作为北部城区的城市副中心加以重点规划建设,最终成为以休闲旅游和文化传播为特色,集商务办公、商业休闲、文化传媒、居住生活为一体的都市活力中心。
片区总体布局将形成“一带二轴、一心七区”。“一带”为小清河滨河景观及发展带;“二轴”为泉城特色风貌带中轴和北园大街发展轴;“一心”是依托泉城特色风貌带和小清河滨河景观及发展带交汇处,开挖北湖绿心形成天桥区的地区中心;“七区”包括商务居住区、商业文化游憩区、商贸区和四片大型居住区。片区城市道路将构筑“五纵七横”体系,规划4个公交首末站、1个公交停车保养场、7个加油站、2个加气站、13个社会停车场。
根据规划大师吴良镛的建议,小清河南岸将新开挖建设一个面积约400亩的北湖公园,南侧中央位置沿水屯路西侧开挖通航河道中泺河连通大明湖和北湖。而根据国土部门对北湖片区20块土地的建设规划,未来这里将建设5栋超百米建筑,最高的代表性建筑高度达到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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