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国企高额超缴 公积金实属集体分肥
由于制度弹性大,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缴存额度差距悬殊,公积金缴存“肥瘦不均”愈发凸显,一些违规违法缴存现象涌现。据媒体披露,现在公积金执行超标准、超额缴纳的绝大多数是垄断国企,而垄断国企缴纳的钱实际上是国有资产,如果不设置上限,就变成了私分国有财产和腐败的渠道。相反的是,一些私营企业却是明目张胆地违规不予缴存。接受记者采访的全国近20家公积金中心的管理者,一致认同公积金缴存“不公”,但并没有“劫贫济富”。
从报道可以看出,在垄断国企高额超标缴交公积金的同时,很多的非国企却是少交甚至不交。先不说超标或不交是否违法违规的问题,超标缴交、少交或不交反映的实质是企业及其投资者的趋利性。垄断国企因为享有政府给予的市场垄断特权以及其他垄断特权,才能获得高额利润。这些本该由国家或全民享有的利润,却在国企的成本、利润分配、企业家年薪制、职工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等名义下,进入了某些个人的腰包。所谓“劫贫济富”不存在的说法,表面看来似乎成立,然实属偷换概念。“劫贫济富”并不一定要直接从穷人兜里偷钱,从“国企”等全民共有的机构拿走本属于全民的财产,与“劫贫”无异。
更为重要的是,少数国企领导的腐败属于个人腐败,而严重的高额超标缴交公积金等现象却可能是集体分肥、集体腐败。从各种报道可以看到,很多垄断国企不但高额超标缴交公积金,还存在领导人高年薪,职工高工资、高福利、高奖金等现象。如果一个企业不是依靠垄断,而是通过市场竞争取得超出其他企业的利润,企业经营者、职工等当然可以获得相应的高回报。广受争议、质疑的是,垄断国企的高利润,并非企业有着过人的经营管理、市场竞争能力,而往往是垄断地位使然。既然如此,上述所谓高待遇就存在诸多的问题,甚至涉嫌违规、违法。
国企暴露出的种种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律的现象,大都可以归结为不科学、缺监管的体制、机制产生的恶果。既如此,国企改革尤其是垄断国企改革就该加快步伐了。 ■ 谌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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