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超标办公用房应“公益化”
教育实践活动已到盘点交账时刻。多地腾退超标办公用房给学校或改造为医院病房。据新华社报道,各地党政机关认真开展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工作。记者发现在清理整治中,不少地方采取了把腾退的办公用房调配给学校或者改造为医院病房的办法(《东方早报》9月22日)。
应当说,在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工作中,不少地方将超标办公用房调配给学校或改造为医院病房的办法,可以说不失为是一种较好的自我纠错选择,也应当受到肯定。不过与此同时想说的是,与现有如此自律性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办法相比,将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公益化”工作推向制度化,并进而使之成为制度常态,或许更应成为一种首要选择。
其实就超标办公用房长效治理机制形成角度讲,众所周知,机关超标办公用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在过去多年时间里,几乎是一个过几年就要拿出来说说的官场问题,因而可以说是一个常说常新,且又久久没能得到根治的“老话题”了。而之所以会形成如此局面的原因,其中除公权部门对自身利益过度追求且他律缺位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在于,在过去长时间内虽多有对超标办公用房与楼堂馆所整治与清理,可由于大多都是通过采取由相关机关部门“自律”来解决的办法,所以,清理超标办公用房的结果往往是“肉烂在机关的锅里”,都没能从根本上触动相关机关部门的利益,并就此形成有效并具有约束力的制度常态。
就此具体就以不少地方这次将腾退办公用房调配给学校或改造为医院病房事例来说,虽与之前相比,这样的办法无疑是一种进步,也值得肯定。不过就此若以制度机制形成与进步层面讲,那显然停留于如今这样的清理办法还是不够的,甚至还应该说是远远不够的。而其中道理说来也不难,因为如果仅靠目前机关“自律”将超标办公用房调配给学校或改造为医院病房的清理办法,在结果上固然不能说是不好。可由于没有能形成具有外部约束力的常态制度,那结果可能会是,一方面,由于整治办公用房与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常态制度缺位,结果或许会与之前相关清理工作一样,等“风头”过后,同样的问题在机关部门的自利驱使下十有八九还会反弹;另一方面,若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仅仅只停留于目前的“自律”层面,而没有外部监督与刚性制度的跟进,那就显然还不能说是一种具有制度性进步含意的转变。
所以,在肯定不少地方将超标办公用房调配给学校与改造为医院病房办法的同时,笔者认为,还应当将之形成常态制度,以使机关超标办公用房与楼堂馆所问题解决形成“不想建、不能建、不敢建”制度常态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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