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酝酿收储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继全国多轮大规模投资新建保障房之后,住建部或将改变策略,实施收购现成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办法。有专家认为,此举将缓解商品房库存压力,但对房地产市场并无“托市”效应。
据财新记者了解,有关文件正在推敲。如果付诸实施,住建部将明确有关规范。针对政策的具体落实,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赵路兴透露,在收购价格方面,政府会按照市场价收购,但不管是租或售,保障对象享受的价格都要比市场价格要低,中间差价由财政支出;另外,部分收购的商品房户型,作为保障房来说不一定合适,因此政府还需要加以改造。
意在一石二鸟
近年来,保障房供给数量增长很快。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提高到20%以上。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9月底,已开工、基本建成的保障房数量,已经分别达到年度目标的103%、98%。
对此,赵路兴对财新记者表示,目前,部分城市保障房总体供应量的缺口不是很突出,但是各个住房群体之间分布不均衡,也就是出现了结构问题,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仍面临一定困难。
赵路兴提出,在上述情况下,一种思路是继续建造保障房,但是住房位置、配套设施可能有一定问题,另一种思路就是政府收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相比直接新建,优势在于投入周期较短;并且解决了部分保障房位置偏远、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此外,赵路兴认为,收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的措施,还有利于解决部分商品房积压的问题。目前,部分商品房的库存压力正在加大,截至9月底,机构数据调查显示35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总量为28013万平方米,环比增长4.0%,同比增长近24%。
阶段性措施
在上述背景之下,部分地方政府先行开始了收储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尝试。
今年下半年,福建、湖南、湖北等省陆续出台文件,开始收储商品房。7月,福建省住建厅明确表示可以采取政府收储方式,收储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8月份,湖南则发文提出购入适当面积的商品房用于改造安置房,并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湖北则只放开公租房领域,“探索将社会存量房源纳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体系,实行市场租金、分类补贴”。
对此,赵路兴强调,政府收购商品房只是阶段性的政策;同时,由于各地城市规模、收入水平、住房市场、住房保障对象人群的占比并不相同,因此,有的城市需要新建保障房,而有的城市运用存量法可以解决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本届政府提出,要改造1000万户以上各类棚户区,其居民安置需求也逐渐凸现。有分析认为,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作法将连接商品房库存与“棚改”居民安置需求,甚至对整体房地产市场产生“托市”效应。
但是,赵路兴并不认同上述观点。他说,中国房地产市场每年增量有十多亿,依靠政府收购商品房来托市,“没有这么大分量,不是这么点东西就能托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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