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耗子”3年“掉包”23套公房 产权单位对“家底”不详
伪造租赁合同和工龄,在3年时间里“掉包”23套公有住房获利。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房管所房管员张永良,利用管理漏洞买卖公房,成为监守自盗的“房耗子”。
日前,记者从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了解到,早在2013年11月22日,张永良就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并处罚金10万元。涉案的三名工作人员也受到了刑事处罚。然而,无锡市滨湖区法院迄今未公布此案审理结果和案情。
小职员连环骗取公房获利
2012年9月12日,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蠡园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案:市民过某在向张永良支付人民币14万元购房款后,张永良竟然失联了。
公安机关将张永良逮捕并进行初步审查,后将此案移交滨湖区检察院。滨湖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发现,这个连股级干部都不算的普通职工张永良,竟然贪污14套房改房、诈骗9套房改房。
公房是指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房改房就是已购公房。按照相关程序,公房租赁和买卖必须进行严格审批。由于房管所、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及市房管局等都未核实包含承租人信息的 “房产底册”,张永良一路过关。
记者调查了解到,张永良变现的这些住房只有两三套地处郊区,大多数位于无锡重点开发的较好地段,按市场价计算,保守估计价值千万元以上。
家底无人知晓,租赁收益不清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认为,因为公房改革后期的诸多工作没有到位,公房日渐成为城市房产管理“被遗忘的角落”,漏洞多多。
——制度执行不严,多道审核关形同虚设。“区房屋产权监理所、原产权单位及市房管局都应对原承租人底册清单进行审核,但都没有严格执行。”胡志刚说。
——房屋原产权单位对 “家底”含糊不清。张永良正是利用一些产权单位连自己的房改房究竟属于哪个房管所管理都搞不清楚,使诈骗得逞。
——租赁收益不清,内外监督缺失。张永良案发后,2013年,无锡市审计局先后对其他辖区的直管公房的资产、租赁管理和拆迁灭失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当地在直管公房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
相关法规缺乏公房内容
记者调查了解到,江苏无锡“房耗子”并非个案。湖北十堰曾发生过一套公房卖二主案件;浙江杭州也曾发生多名工作人员钻公房管理漏洞骗取拆迁补偿款案,还有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
“直管公房管理存在政策法规缺乏亟须引起重视。”不少公房管理人士坦言,上世纪90年代住房体制改革以来,在公房管理上的市场化改革并不彻底,公房一面要解决保障问题,又要保值增值,两者难以兼得。加上《房地产管理法》等大法几乎没有涉及直管公房的内容,各地公房管理制度都是自行制定且时间早、效率低、处罚措施缺乏,公房管理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于时代发展。
无锡市审计局在审查市区内公房管理状况后指出,相关部门应全面梳理和清查,摸清公房底数和变动增减情况,并完善直管公房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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