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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积分入户地址首选自有房产

https://www.biud.com.cn 2014年12月23日15:46 家居装修知识网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黄子程、龚宣报道:近日,广州公安户政部门负责人表示,2014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即将进入签发入户卡、办理落户阶段。为配合全市积分制入户工作,获得积分制入户广州市属十区资格的群众在领取审批部门签发的《广州市区入户卡》后,应持相应材料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登记手续。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根据市发改委与市公安局共同联合印发的穗发改人口[2014]16号文规定,入户登记地址顺序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屋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提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以上方式均无法办理落户的,准予与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搭户。

  据了解,为方便广大群众办理相关手续,公安机关已根据相关规定制作发布《积分制入户人员办理入户手续须知》,随《广州市区入户卡》一并发放,群众或可登录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户政管理频道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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