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房地产商必须敬畏城市规划
过去十几年中,房地产商一直都是城市招商引资的宠儿。
然而在不够规范的野蛮生长环境下,部分开发企业出于逐利本能,往往会利用强势资本撬动城市规划的调整与改变。君不见,有多少城市中心的高楼大厦正是建立在历史建筑的废墟之上,有多少千古流传的名胜古迹旁赫然矗立着托斯卡纳风格的欧式别墅;在周围不断建起的林立高楼中,滕王阁也许就真成了一个盆景;就连力争古都保护的梁思成的故居最终都未能留存。
作为城市规划的制定者与维护者,城市政府是第一责任方。但是多年来,一些地方领导为满足政绩需求、开发项目需求,常常无视城市公共利益,给城市交通、景观、市政排水、公共安全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甚至隐患,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发展。
面对开发商的强势所为,迫切需要建设资金的一些地方政府在城市规划方面严重失明,坐视违规行为既成事实。如果这样的项目恰恰是城市地标建筑、政绩工程,那么还会有城市“一把手”亲自给规划、建设部门打招呼,要求从城市“发展大局”出发,给这些项目开绿灯。
其实,德国法律早有规定,尽管土地、建筑都归私人所有,但建筑却是公共艺术,耗用了社会财富,而不是私人陈列。因此,任何建筑都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要向社会传递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同时,相关委员会以及公众都有权力对建筑和城市规划进行评价,并有权利约束方案的实施。
下一阶段,开发商必须尽早转变思维方式和开发模式,回归到尊重城市规划和地域文化的正常轨道,担负起传承中国文化和历史风貌的社会责任,不能再用欧陆风、南美风等媚洋求怪的建筑破坏本土风貌。同样,也只有那些敬畏城市文化、遵守法律法规、秉持社会责任的开发商才能在新常态下生存发展,成为百年企业,受到社会尊重。
法治社会,地方政府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不能毫无底线地对开发商的违规、违法行为听之任之、坐视不理,更不能牺牲城市的长期发展换取眼前的蝇头微利,留下千古骂名。
城市不是建筑工地,更不是某一阶层的私人领地,它是居住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共同的家园,只有大家都来热爱这个城市,建设属于公众的美丽家园,才能衍生出城市的归属感、认同感和情感维系,成为每个人实现梦想的福地。
如今,国家最高决策层本着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加强城市设计工作、下力气治理违法建设已经纳入住建部2015年的重点工作。可以预见,在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过去种种不正常的现象终于要被扭转过来。我们呼吁尊重历史、尊重文化、尊重自然、尊重科学的城市规划时代尽快到来。
■本刊评论员 田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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