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租房廉租房并轨为租赁型保障房
新华网西安电(记者许祖华)西安市有关部门日前下发《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公租房、廉租房整合并轨为租赁型保障房。“两房并轨”管理后,保障对象扩大为本市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有稳定职业且在本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
据了解,租赁型保障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成套租赁型保障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应执行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非新建方式筹集的,要坚持小型、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
办法规定,租赁型保障房配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的基础上,实行轮候制度。
租赁型保障房的保障对象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保障的家庭;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孤寡老人或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租赁型保障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合法使用住房。
租赁型保障房承租人的保障资格每年审查一次,每三年重新申请。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之日前3个月提出续约申请,并进行资格期满审查。
如果申请人虚报、瞒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租赁型保障房,将被取消保障资格,收回住房并追回租金差额,计入个人不良信用档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知识
西安:公租房廉租房并轨为租赁型保障房
四川统一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公租房廉租房正式并轨
公租房廉租房明年并轨 将实行差别化租金
保障房改革再提速 年底前公租房廉租房将全统一
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补砖头” 建房转向发钱“补人头”
公租房廉租房并轨 “补砖头”建房转向发钱补人头
成都下半年将实行公租房廉租房并轨
北京试点合作型保障房 政府无偿供地家庭出建设费
陕西:政府对租赁型保障房实行分级监管
江苏淮安:市区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