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资讯 > 北京:建设单位工期压缩不得超过30%

北京:建设单位工期压缩不得超过30%

https://www.biud.com.cn 2015年02月04日07:21 家居装修知识网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昨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压缩的应组织专家论证,且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

  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压缩施工工期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通过专家论证并采取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措施后,方可组织施工。因压缩工期所增加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随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30%,视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记者 赵婷婷)

相关知识

北京:建设单位工期压缩不得超过30%
北京:建设单位工期压缩不得超过30%
南京: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 不得参与招投标
北京: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终身
什么是建设单位管理费
成都工业集中发展区措施出台 家具产业迎发展
“高龄”楼慎防贷款成数年限不足
西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代收
北京:公租房建设将以40平方米为主
石家庄发布新装修合同违约金不得超过造价10%

本文来自 家居装修知识网 北京:建设单位工期压缩不得超过30% https://biud.com.cn/news-view-id-508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