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前瞻:地板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频遭拒?
在去年的3·15期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成为各行业讨论关注的焦点。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不过大半年来,“七日无理由退货”在实际操作中,因买家和卖家就具体问题争议不断,而遭遇“落地难”困局,也令新《消法》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尤其是家居行业。
网购“后悔药”不太好吃,地板等家居产品退换货遇难。
相比服装、鞋包等比较容易退换的普通商品而言,多是大件成品、半成品或定制品的家居建材电商目前的网购退换货情况如何?据了解,目前多个成熟家居电商都实行产品质量问题或由于卖家原因导致的退货,不需要消费者承担任何费用,非质量问题的七天无理由退货买家承担来回运费的自律准则。但对于“消费者个人原因发生的退货”各家居品牌都有较为“苛刻”的规定。
据了解,新规指出无理由退货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地板等家居产品的拆卸、包装都需要专业人员操作,如果消费者不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另外,消费者自付退货涉及“物流费和包装费”,其中物流费大约占据产品成交价的10%—15%,包装费占据5%左右,如此算下来退货成本会很高。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对于消费者而言,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硬性条件是买家承担来回运费,这对于买家和卖家双方而言貌似公平。但地板等建材产品不像是服装鞋包等商品,物流费用动辄几百元,一旦发生无理由退换货,意味着消费者要平白无故损失数百元运费,而且还要自行拆装联系工人搬运联系物流运送,这往往会导致消费者“打落牙齿往肚里吞”,或是找卖家补偿些许费用不了了之,最终使得法律保护成为“美丽的泡沫”。
由此看来,在今年开展的“3·15”期间,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何进一步完善,并落到实处将是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一方面,有关部分加大执法力度,问责制度还需进一步明确化;另一方面,也需地板等家居建材企业以身作则,最大力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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