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33名职工投诉企业不缴公积金 管理部门难查处
核心提示|昨日,本报AⅡ03版刊登了《洛阳931家单位欠缴公积金被通报》,此后,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投诉电话就响个不停。其中,有一例33人的联名投诉格外引人注意,他们称自己供职的洛阳中铁强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强力公司)没有按规定为他们缴存公积金。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全市非公经济单位156万从业人口中,仅有13万人缴存了公积金。包含民企在内的非公经济单位中,90%在职职工有着与中铁强力公司职工相同的遭遇。
投诉2006年至今,公积金连账户都没有
昨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度接到了中铁强力公司职工的联名投诉,称公司不为他们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更别说缴存公积金了。
在管理中心,大河报记者见到了这封联名投诉书,不仅有33名职工的签名和手印,而且在落款“洛阳中铁强力机械有限公司”上还加盖了公司的公章。
随后,记者见到了联名投诉的发起人张先生,据他说,他们供职的单位原本是隧道局下属的国有企业,2006年改制成民企后,跟张先生一批的33名职工发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随着原单位的改制被注销。随后,他们多次找公司协商,要求缴纳公积金,却始终都不见动静。
“我在这个单位干了30多年了,改制后也跟公司签订了长期合同,医疗、养老保险也正常交着,唯独这公积金拖到现在也没有办理。”据他说,其他投诉人也都是单位的老员工,均与公司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其中一名投诉职工已被公司停止了原职务,截至目前,已有5个月只能靠基本工资生活。
进展曾协调多次,最后只开了个空账户
对于张先生等职工的联名投诉,管理中心归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已经是职工们第3次进行投诉了。
他告诉记者,2014年6月,在接到职工首次联名投诉后,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便前往中铁强力公司了解情况,并与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沟通不见成效后,7月,管理中心联系该公司董事长李建农,他承认这些职工均为公司在职职工,公司确实没有为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他表示,会尽快为职工办理公积金。
2014年11月,归集科工作人员再度告知中铁强力公司,要求公司按规定为投诉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但其办公室主任杨宏强以此事需要公司开会讨论为由,没有立即承诺解决问题。随后,工作人员下发“逾期不缴存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通知”,2015年1月9日,该公司开设了公司账户,但并未给任何一名职工开户。
归集科负责人称,随后,他们想再联系该公司,就出现了不接电话的情形。
昨日,记者联系杨宏强,他表示:“正在等待公司召开股东会表决,确定缴存人数和基数。但现在企业经济特别困难,股东会召开日期还不能确定。”记者提出“是否会给这些职工缴存公积金”时,他表示“应该会”,而对于缴存的时间,他则表示,“这个得看会上老总的决定”。
对于职工们的遭遇,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等都应该为其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目前,该公司已经超过补缴时限,下一步,管理中心将按照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最高将对其处以5万元的罚款。
现状洛阳90%在职职工没有公积金
像中铁强力公司职工们的遭遇并不少见,据统计,洛阳市仅有6000余家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所占份额不足20%。
根据洛阳市2014年年鉴,全市23万个非公经济单位(包含民营企业在内)共有156万从业人员,而截至2014年年底,洛阳非公经济单位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为13万。也就是说,仅有不到十分之一的非公经济单位职工,单位为其缴存了公积金,剩下90%的在职职工都没有公积金账户。
该负责人表示,在不缴公积金的情况中,不给劳务派遣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的情况更为突出。据统计,2014年市直机关、西工区、老城区、涧西区、洛龙区及高新区共有劳务派遣职工4760余人,而公积金缴存人数仅有1925人。
该负责人称,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建立劳动关系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所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都属于确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单位都应该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洛阳市社保缴纳职工已超过100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只有46万人。
难处管理部门没有强制权力
那么,这么多单位违规,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管理部门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来保证职工的权利呢?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不开设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在下发补缴通知后,逾期不给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的,只能处以最低1万元最高5万元的行政处罚;而对于已开户但不缴或欠缴、少缴的单位,逾期不整改的,唯一强制办法就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他也表示,强制执行有相应的条件,而且也有执行时间周期,一般很难申请成功。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对于受到行政处罚后,仍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中心会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将来或对其融资、上市(含新三板)、评先表彰、诚信等级评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清查欠缴、少缴单位将被严查
记者还了解到,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对公积金缴存执法,对长期不开户、长期欠缴的单位进行清查。
以下两种为主要对象:
经济效益好、具有一定规模、享有较高知名度、有条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拒不开户的单位;欠缴时间较长、职工投诉较多、有能力缴存而长期拒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此外,管理中心还将对部分缴存单位的缴存基数和人数进行核查,对有举报投诉或缴存基数、人数存在明显问题的单位进行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要求其限期整改。
“对于那种投诉很多的单位,经中心多次督促仍不整改的,我们将封存被投诉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直到职工投诉的问题得到解决为止。”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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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啥样的企业能被认定为“困难户”呢?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被认定为“困难户”:
1.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2.发生严重亏损的;
3.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4.确有其他困难情形的。
困难户咋申请呢?根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部分。
其中,单位缓缴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2.一方缴存影响全家贷款额度
“有的市民认为,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缴存公积金,另外一方就不太在意自己是否有公积金,其实这一想法是错误的。”值得提醒市民注意的是,根据公积金管理办法,公积金使用要以家庭为单位,也就是说,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核定贷款额度是按照家庭月收入总和来核定的。
也就是说,贷款额度以登记的职工月缴存基数为依据进行核定,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没缴住房公积金,或一方未按照实际工资水平缴纳住房公积金,都将对贷款额度的核定造成较大影响。
该负责人举了一个例子,假设夫妻双方月收入均为2000元,仅男方缴存公积金,按该家庭月收入为2000元核定贷款额度时,10年期、20年期、30年期贷款额分别为12万元、24万元、32万元。而如果双方都缴存,按照家庭月收入4000元计算,同样10年期贷款额就达到24万元,20年期贷款就能申请最高额度40万元。—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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