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资讯 > 青海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青海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https://www.biud.com.cn 2015年06月22日09:01 家居装修知识网  

  近日,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内容为准。行政、全额和差额预算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单位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为12%。

  同时,职工工资收入超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青海省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14451.00元确定;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60%,即2890.00元确定。

  链接

  青海省统计局统计公布的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7804元,月平均工资为4817元。职工工资由6部分组成,分别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相关知识

青海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长沙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月缴存额最高3384元
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调整 每月最高2678元
海南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海口超1120元/月
海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调整 适用期为一年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本月起调整 不得低于1808元
济宁7月1日起调整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暂不调整
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起调整

本文来自 家居装修知识网 青海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https://biud.com.cn/news-view-id-563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