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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住建部等挪用套取2.54亿发福利

https://www.biud.com.cn 2015年06月29日07:09 家居装修知识网  

  在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出炉的同时,审计署还发布了“中央部门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署组织对46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计预算支出2213.49亿元。审计发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比上年下降27%,部门本级公务用车改革基本完成。

  不过,审计也查出交通运输部向不符合条件的6条高速公路安排补助资金48.12亿元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转移、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等2.54亿元,用于发放劳务费、职工福利等。海洋局等26个部门和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或由企事业单位等承担出国(境)费用1105.33万元。

  □审计案例

  人民银行

  所属机构违规发5630万奖金

  2014年,人民银行所属太原中心支行等13家分支机构将地方政府拨付的经费补助或奖励资金放在往来科目核算,少计收入5630.41万元,直接用于发放奖金补贴或支付办公经费等。2014年,所属金电公司、中国银联及下属银联企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未实行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采购办公及营业用房和服务等项目,涉及金额1.57亿元。

  >>整改 正组织进行整改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正在组织进行整改。

  交通运输部

  向不符条件高速补助48亿

  2014年,交通运输部所属中国海事服务中心超工资总额计划发放人员工资940.81万元。

  至2014年底,所属水运所等5个事业单位未经批准,将12479.87平方米办公和生产用房提供给下属企业无偿使用。

  2013年至2014年,所属交科院、公路所违规向相关单位收取审核、检验等费用1582.5万元。

  2012年至2013年,交通运输部向不符合条件的6条高速公路安排补助资金48.12亿元。

  至2014年底,交通运输部向9条未纳入规划的国、省道公路安排车购税资金8.65亿元。

  2009年至2013年,交通运输部将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范围,申报补贴,造成中央财政资金流失12361.06万元。

  >>整改 审计问题正组织整改

  交通运输部所属部分单位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交通运输部向社会公告。

  发改委

  超额发工资约1490万元

  2014年,发改委所属小城镇中心违规报销司局级及以下人员头等舱机票,涉及金额73.90万元。

  2013年11月至2015年2月,所属小城镇中心在10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闲置未用的情况下,另外长期租用办公用房3894.37平方米(其中594平方米闲置未用)。2014年,所属小城镇中心、综合运输研究所分别超工资总额计划发放工资1001.92万元、489.07万元。

  2009年至2014年,所属基建物业管理中心、培训中心下属单位、宏观院下属企业等3家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产权为发改委的房产,取得房租收入6569.72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整改 退还19.57万购物卡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改委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违规报销头等舱机票问题,发改委已有5人退还了机票款2.72万元;对购买购物卡发放职工福利问题,相关人员退还了19.57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由发改委向社会公告。

  工信部

  组织培训考试违规收费

  2013年至2014年,工信部所属信息中心未经批准,自行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并发放其自行印制的职业技能证书,共收取培训费213.70万元。

  2014年,所属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及其地方协会,违规收取考试和培训费3236.88万元;2013年至2014年,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下属企业与其他单位合作,违规收取培训和

  考试费311.03万元,其中2014年137.18万元。

  >>整改 已停止组织考试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信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所属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已经停止组织相关考试和培训;所属信息中心已停发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下属企业已停止考试报名工作。

  公安部

  17名领导办公室超标325平方米

  至2014年底,公安部3家所属事业单位17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出规定标准共计325.82平方米。

  2011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违规委托中介机构承担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并向相关企业收取资质评定及年审服务费1184万元,其中2014年300.1万元。

  >>整改 部分领导腾退超标用房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两个所属事业单位部分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已进行了腾退。具体整改结果由公安部向社会公告。

  农业部

  5单位超配公务车47辆

  至2014年底,所属农科院本级、中监所、农机总站、农科院研究生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本级等5个单位超规定数量配备公务车47辆,其中价格或排量超标的26辆;所属农科院本级未制定统一的车辆管理制度,72辆公务用车分散使用,部分车辆未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2014年,所属中监所和动物疫控中心租用下属企业车辆3辆,作为一般公务车或职工通勤班车使用,支付租金29.8万元。

  >>整改 正组织进行整改

  对发现的问题,农业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结果由农业部向社会公告。

  民政部

  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

  2013年至2014年,民政部所属信息中心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应由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6万元,其中2014年9.36万元。

  2014年,所属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指导中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涉及应纳税所得额16.96万元。2013年至2014年,所属一零一研究所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科研项目经费178.15万元,以科研奖励、过节费等名义向职工发放补贴;2014年还在两个科研项目经费中直接列支69.12万元,向职工发放岗位津贴、科研津贴。2014年,所属国家减灾中心99名事业编制员工以通讯员劳务费、审读费等名义,违规从该中心下属杂志社领取补贴286.17万元。

  >>整改 补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所属信息中心收回了代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属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指导中心补缴了职工个人所得税。

  环境保护部

  违规发过节费866万

  2013年9月至2014年,环境保护部所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评估中心违规向职工发放过节费866.89万元,其中2014年527.64万元。

  2013年至2014年,所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等2个单位使用自有资金超预算列支出国费用233.76万元。

  2013年,环境保护部本级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76万元。

  2013年至2014年,所属对外合作中心应收未收股利、房租和物业费等1222.33万元;将利息收入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418.18万元,其中2014年231.06万元。

  >>整改 相关人员已退回过节费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所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评估中心已经停止发放过节费,相关人员已退回领取的过节费。

  财政部

  出差开会绕道旅游超期停留

  2014年,财政部本级和所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一行6人赴意大利参加国际会议,其中财政部1名参会人员的出国费6.24万元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

  2014年9月,所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派2人赴意大利罗马参加国际会议,参会人员绕道3个国家的4个城市且超期停留5天;派2人赴美国纽约参加国际会议,其中1名参会人员绕道华盛顿且超期停留4天。

  2012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从2家出版社取得稿酬现金收入447.19万元,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主要用于支付稿酬和向协会工作人员发放劳务费、审稿稿酬等。

  2012年至2014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将收到的北京德宝会议中心承包费及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承包单位维修改造费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990万元、少计支出600万元,其中2014年少计收入330万元、少计支出200万元。

  >>整改 房租收入上缴国库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已将北京德宝会议中心990万元承包费调账计入“经营收入”,将143.93万元房租收入上缴国库。具体整改结果由财政部向社会公告。

  文化部

  故宫违规发工资413万

  2014年,所属故宫博物院5人出国考察团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行程,增加4个参观城市,多列支出国费用6.87万元,审计时还提供虚假行程单。

  至2014年底,文化部驻外储备编制人员超编17人;所属恭王府管理中心实有人员超编制7人,行政领导人数超批复职数1人。

  2013年,所属故宫博物院向31名在下属改制企业任职的人员发放事业编制人员全额工资413.77万元,该企业同时为这些人员发放奖金151.76万元。

  >>整改 整改结果另行公告

  对发现的问题,文化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文化部向社会公告。

  税务总局

  替个人负担制服费5009万

  2011年至2014年,所属吉林省国税局、四川省国税局、陕西省国税局等148个单位使用部门预算资金支付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税务制服制作费5009.14万元。2013年至2014年,所属湖南省国税局、广东省国税局和黑龙江省国税局等6个单位在公用支出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物业管理费等348.62万元,其中2014年285.39万元。至2014年底,所属成都市国税局超编配备公车4辆;所属哈尔滨市国税局、河南省国税局、四川省国税局等10个单位长期租用或无偿占用下属及其他单位车辆44辆。

  >>整改 已整改问题金额2043万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

  税务总局已通过收回资金、调整账目、追究人员责任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043.97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由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告。

  林业局

  挪用320万元购电脑发补贴等

  2013年至2014年,林业局所属亚太森林网络管理中心、中南院挪用项目资金320.73万元,用于改造培训场所、购置平板电脑及向单位职工发放差旅费补贴、咨询费等,其中2014年296.88万元。

  2013年至2014年,所属昆明院通过不合规发票报销等方式列支250.72万元,将资金转至账外,用于支付借用外部人员监理证使用费、招待费和购买礼品等。

  >>整改 领电脑职工按成本退款

  林业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林业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所属中南院已要求领取平板电脑的全部职工按购置成本退款;所属昆明院相关人员已将违规列支的32.15万元资金交回财务部门。具体整改结果由林业局向社会公告。

  工程院

  退任干部占243平方米办公房

  2013年至2014年,工程院本级未经批准,自行将专项经费1812.56万元调剂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2014年1020.4万元。

  至2014年底,工程院已退任干部仍占用办公用房共计243.52平方米。

  >>整改 纠正部分自查问题

  工程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工程院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工程院向社会公告。

  海洋局

  违规安排干部乘坐头等舱

  2014年,海洋局本级及所属中国海监总队、卫星中心在无接待公函、接待清单不全的情况下,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各类餐费及与接待无关的会议室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共计75.92万元。

  2014年,海洋局本级未按规定报送出国任务的详细情况,未报备计划出国(境)总量、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前往较集中的国家(地区)团组数量;5个出国团组超过规定人数共计83人次;3个出国团组违规安排司局级干部乘坐飞机头等舱4人次;所属极地办在组织的出国考察中,违规为外单位4人承担费用24.57万元。

  >>整改 正组织进行整改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海洋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海洋局向社会公告。

  □问题类别

  发津补贴 住建部等挪用2.54亿发福利

  住建部、外交学院等40个部门和单位转移、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等2.54亿元,用于发放劳务费、职工福利等。国土资源部、中国海事服务中心等36个部门和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实物等共计6466.41万元。环境保护部、税务总局等26个部门和单位的103名干部,违规在所属企业、社团兼职取酬473.18万元。

  预算执行 交通运输部等违规使用4.75亿

  有些部门预算编报和执行还不够严格。工商总局、文化部等8个部门和单位多申领人员经费或项目经费1635.19万元。预算执行中,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和65个单位将项目经费或公用经费4.75亿元调剂用于人员支出,有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人员经费来源渠道尚不规范,有的人员经费预算安排不足。

  此外,审计还发现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金额39亿元。

  公车及公务接待 科技部等变相配车122辆

  科技部、文化部等33个部门和单位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或以租赁方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122辆。

  贸促会、中科院声学研究所等21个部门和单位挤占其他支出用于车辆购置、运行维护,以及违规发放交通补贴等,共计1058.19万元。

  工程院、商务部等10个部门和单位超标准列支或由其他单位承担公务接待费169.66万元。

  因公出国(境) 海洋局等超范围承担1105万

  卫生计生委、贸促会等5个部门和单位的8个团组擅自更改行程或境外停留时间,如故宫博物院的5人团组在智利、巴西期间,擅自增加4个参观城市,还向审计提供虚假行程单。海洋局、新华社等26个部门和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或由企事业单位等承担出国(境)费用1105.33万元。

  会议费 工信部等违规会议费346.05万

  国家民委、司法部等27个部门和单位在京外、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134个。环境保护部、工信部等26个部门和单位超标准支付、虚列支出或由其他单位承担会议费346.05万元。

  ■46个部门单位

  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林业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新华社、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社保基金会、海洋局、全国台联、贸促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京华时报记者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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