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电商”或将成中国互联网业下一个风口
2015年7月31日,腾 讯网以《“腾百万”共建电商飞凡开放平台正式上线》为题,报道了由腾 讯公司、百度公司、万达集团合力打造的飞凡电商宣布正式上线的消息,标志着中国互联网行业“共建电商”时代的来临。研究机构称,随着飞凡的上线,“共建电商”将成中国互联网行业下一个风口。
真假“共建电商”
报告称,随着共建电商的兴起,共建电商的概念越来越清晰。第一,参与电商共建的主体:参与电商共建的企业,一般是制造类行业的一线品牌,品牌知名度和可信度都非常高,比如家电行业里面的格力、海尔、海信、长虹等,那么中国制造大类里面,会有几百个行业,每个行业的领导品牌聚集到一起,就形成了一个大的商务平台;第二,共建电商的承建机构,一般是具有专业技术的第三方高科技公司,比如北京我的科技等,他们已经搭建成了一个叫“我的网”的共建电商平台,想参与电商共建的企业,直接把接口联连到这个平台上就可以了;第三,所有权共享。即参与电商共建的企业,与负责搭建电商平台的第三方企业共同拥有平台所有权,并且参与的企业将获得绝大部分股权,真正享有自己可控的销售渠道。报告确认,“共建电商”理论,由北京我的科技有限公司最先提出。
报告称,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由 腾 讯公司、百度公司、万达集团合力打造的飞凡,严格意义上,并不算“共建电商”。原因有二:其一,这个平台虽然是几方共建的,但总体上来说对外是封闭的,所有权在这三家公司手里;第二,虽然是共建,但仅限于固定的三家企业共建,对其它想进来的企业,不开放、进不来,不具备社 会化的共建电商平台的特征。报告指出,万达集团搭建飞凡平台,其出发点也是要控制自己的电子商务销售渠道。而 腾 讯、百 度的加盟,则纯粹是看好了电商平台的诱人蛋糕。报告还引用坊间人士的说法,王建林虽然与马云私交甚好,但牵涉到具体利益时,还会彼此有所防范;所以王建林会一方面与马云保持良好私交关系,一方面与阿里的竞争对手合作“自建电商”。
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历次风口
报告列举了20年来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几次大“风口”。比如90年代初,互联网刚进入中国时,建个网站就可以成为商业模式,一些互联网企业的赢利模式就是帮企业建设网站,那是互联网行业的第一个风口,马云的第一个互联网项目就是帮别人建网站。1995年4月,马云垫付7,000元,联合家人亲朋凑了2万元,创建了中国最早的互联网公司之一“海博网络”,并启动了中国黄页项目。马云当时也因帮别人建网站,而被称为黄页“骗子”。第二个风口,搜索引擎。周鸿祎最先建设了3721,以病毒形式嵌入别人的电脑,后来卖了2个亿,获得了第一桶金,后为李彦宏的百 度,腾 讯的搜搜,谷 歌等等,后来谷 歌被赶走,剩下百 度一家独大,360和搜搜瓜分剩下的一点份额。第三个风口,可以称得上是电商了,国外ebay最先进入中国,阿里巴巴与之竞争,各种电商平台混战,最后剩下阿里巴巴和京东。至于团购网,算不上风口,它只是电商竞争的一个插曲。最近一个风口,移动互联,现在正方兴未艾。小米以硬件切入移动互联,它的第一个口号是互联网手机,也是要搭移动互联的车。后来变成为发烧而生,那是后话。在移动互联时代,诞生了大量的APP,象打车软件等,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这些都是在风口上成功的案例。
报告指出,在商业社会,商业模式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商业形态,对人们的生活产生着无可比拟的影响。上一轮电商风口,阿里和京东成为最大的胜家,一些垂直类电商,比如聚美优品,酒仙网等也获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但这些电子商业形态,都可以归为“第三方电商”里面。它的特点,就是这些电商平台,都是一个交易双方的交易平台,而这个平台的所有权,属于完全的第三方。这就好比传统的百货商场,或者连锁机构,制造类企业在这些渠道里面卖货,但这些渠道的所有权属于这些渠道本身的所有者,与制造商没有关系。当制造类企业与销售渠道发生矛盾时,制造类企业往往会成为受害者,或者成为忍气吞声的妥协者。2004年格力和国美大战,可以看到这种矛盾的一个缩影。
共建电商崛起的根源
报告说,在互联网时代,因为销售渠道更集中,更容易形成垄断,格力/国美这样的矛盾,在互联网时代,只会更加激烈和尖锐。报告举例说,比如格力和国美大战时,格力之所以有底气,是因为当时的销售渠道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比如各地的百货商场生意还是很好,单体的家电商场也在各城市星罗棋布,许多消费者还去百货商场和单体家电商场购物。但现在不同了,放眼望去,电商平台屈指可数,已形成寡头垄断之势。这个时候,董明珠敢和马云决裂?敢和京东决裂?那只能说她是匹夫之勇,这种勇气不足取,她也不会这样做。
报告分析了“共建电商”兴起的根源。第三方电商巨额收费模式和推 广模式,耗费了制造类企业巨额的推 广费用,让制造业巨头倍感压力的同时,又唤起了对传统线下销售渠道费用高企的痛苦回忆和对企业前景的忧虑,是制造类企业巨头对“共建电商”模式引起共鸣的现实基础。制造类行业巨头,天生的控制欲和对第三方电商平台的本能的恐惧,长期顶在头顶的光环即将被无情剥夺,即将屈服于下一个渠道模式的压力,构成了“共建电商”模式的社 会心理学基础。报告指出,巩固传统行业优势地位,在电商时代仍然可以保持市场主导权,是中国制造类企业领袖在互联网时代,不约而同地关注“共建电商”新模式的最大动机。
报告关于“共建电商”对消费者的利益并没有过多渲染。但它指出,共建电商平台,对消费者的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在共建电商平台能买到便宜的正品,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共建电商的所有者是制造类企业自身,不用出“房租”,不用出第三方电商的各种推 广费用,省了大量的推 广费用,就可以接近直销的形式,向消费者销售他们的产品了。零售行业的直供模式,大型企业的团购模式,就可以直接搬到网上,让消费者用批发的价格,买到企业出来的正品。也正是由于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共建电商平台,比第三方电商平台和自建电商平台,更加容易获得巨大的流量,轻松获得人气和巨量销售,在与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
共建电商的现状和市场前景
报告以天猫和京东为例,描述了“共建电商”的市场前景。报告说,目前天猫上面,共有15大类,每大类下面,少则数十个,多则上百个小类。京东目前一级目录共40个,二级目录粗略计算数千个。按照这样的数字,数千家小类,每个小类下面,不算所有企业,每个细分行业一线品牌按10家计算,那么整体制造行业总的一线品牌,就有可能达到数十万家。把这几十万家企业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属于制造类企业自己的电商平台,则其影响力足以与任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匹敌。
正是看中了共建电商这种商业模式划时代的意义和光辉前景,一些先知先觉的机构开始紧锣密鼓地在这个行业里布局。报告注意到,共建电商已不乏成例。2015年1月,阿里巴巴和印度共建电商平台,可谓是一个企业与一个国家共建电商平台的一个代表,虽然参与主体不同,但与“共建电商”的概念非常吻合。更有资料显示,阿里与一些地方,比如郑州、珠海已经开始展开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共建电商平台;根据拿到的材料,我的科技搭建的共建电商平台“我的网”,最符合“共建电商”的概念特征,也最适合制造类企业巨头作为自建电商时的一个选择。报告最后说,由腾 讯公司、百 度公司、万达集团合力打造的飞凡电商平台,并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共建电商”平台。之所以在宣传报道上声称为共建电商,一方面是对“共建电商”概念的误解,另一方面,借助行业热点来宣传自己,是企业宣传推广工作的一种惯用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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