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部分安居房闲置或被挪用
日前,国家审计署公告了2015年8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审计署对全国多个省市及中央部门、企业进行抽查,重点审计了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内的落实情况,涉及项目资金7080亿元。
审计署在审计结果中通报,8月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开工率较低,部分已建成的安居房闲置或被挪作他用。
到今年8月底,2015年中央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32万户已开工245.3万户,占比为56.8%,10个省份因前期准备不充分、配套资金到位晚等开工率不足50%,另有3个省份的部分地区虚报开工任务量、已建成安居房长期闲置或改变用途。
审计署在审计结果中披露,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工率只有24.8%,其次广西、江苏、上海和山东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工率也分别只有25.9%、30.2%、30.5%和30.9%。
审计发现,山西省大同市虚报2015年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31054套。至7月底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未开展闲置房源公共租赁申请受理等工作,已建成的626套廉租住房中闲置超过2年的有546套,其中448套闲置超过4年。重庆市奉节县2013年以来违规改变廉租房用途,由县融资平台公司使用财政资金2500万元购买210套,将其装修改造成办公楼后出租给县委、县政府机关使用。
这次被审计署通报典型问题的浙江省,据新华社消息,浙江省审计厅负责人在最近刚刚透露,该省有6300多套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一年。
浙江省6300多套保障性住房空置的原因包括审核分配不及时等管理原因、任务分解下达不科学、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大于求等规划管理不当、“以房等人”房源出现阶段性过剩等原因。
另外浙江省审计厅审计还发现,有1.01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7078万元财政补助资金闲置。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是今年审计署的工作之一,在今年8月中旬,审计署刚刚公布了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审计署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主要问题包括部分单位虚报材料套取资金、部分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部分资金筹集和拨付不到位、部分地区住房保障分配审核不严格、部分地区保障对象退出机制不健全等。
其中,审计署审计发现部分单位通过编造项目资料、拆迁安置协议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项目贷款等专项资金用于自身经营、修建职工宿舍和办公楼等支出。一些地方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的统筹衔接不够,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和项目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弥补办公经费等支出,还用于出借、还贷、投资理财、财政周转等。
对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审计过程中集中出现的资金管理问题,审计署解释说,由于安居工程资金筹集渠道多,相关部门审批上存在疏漏,资金拨付后跟踪管理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地方套取挪用资金。
另外,受财力不足、融资支持不到位等因素制约,有些项目资金筹集困难,缺乏按合同约定或工程进度及时付款的能力,形成拖欠工程款。而有的单位缺乏成本意识,在计划不周详的情况下盲目申请建设资金,有的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不够科学合理,导致资金被挪作他用或闲置。
审计署除了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发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项目存在主要问题外,在这次审计署公布的8月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中,审计署还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例。
其中,审计署对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这两个单位在过去两年间违规向企业和个人收费1605万元,用作本单位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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