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条例颁布 房屋质量将有强制险
https://www.biud.com.cn 2015年12月03日08:46 家居装修知识网
12月2日上午,《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正式颁布,并将于明年1月起施行。市住建委表示,这一条例为本市工程建设领域监管、追责乃至业主维权都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条例》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以及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材料供应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按照规定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履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此外,条例还首次提出了建筑质量安全的“强制保险”制度。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在住宅工程开工前投保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在房屋销售前办理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受益人则均为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防水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保险期限至少为10年,防水工程的保险期限至少为5年;担保范围包括工程保温、管线、电梯等影响房屋建筑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项和分部工程。这样,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业主可以向施工单位投诉并要求修理,无法追查到责任人的,可由保险公司赔付。
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质量条例颁布 房屋质量将有强制险
市政协召开《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立法协商工作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人大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进行第三次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表决稿)》进行审议
北京市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济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行动 参建方将终身负责
北京: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终身
北京市住建委: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终身
我市将开展2015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AAA级信用机构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