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地板抽检近二成不合格:均甲醛释放量超标
新京报讯 (记者付娟)1月5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5年第3批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本次抽检55批次产品,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率为18.18%。
强化木地板合格率低
新京报记者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看见,2015年第3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抽查了全省55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10家企业的10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1.82%。
抽检不合格的10批次产品中,有5批次产品没有商标,另外5批次商标分别为家立达、嘉美家、欧诗雅、奥博特、爱丽家。
2015年相关部门对于强化地板的抽检,屡曝出质量问题。业内人士表示,强化地板生产门槛低,市场上鱼龙混杂,各种小品牌层出不穷。消费者在选购地板产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检测报告中甲醛释放量、力学强度、耐磨性能等理化指标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保证购买到的地板质量合格。
甲醛释放量超标最严重
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主要问题为表面耐磨和甲醛释放量。抽检不合格的10批次地板产品中,全部存在甲醛释放量超标问题。
据了解,针对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一般依据GB/T18102-2007《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标准的要求。强化木地板标准GB/T18102-2007《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规定,E0级强化木地板甲醛释放量要小于等于0.5mg/L,E1级的要小于等于1.5mg/L;国标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中,对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分两个等级:E2≤5.0mg/L、E1≤1.5mg/L,更为严格的E0等级(≤0.5mg/L)作为推荐性标准出现在《胶合板》(GB/T9846.1~9846.8)中,不具有强制性。
据悉,甲醛释放量是指游离甲醛的释放量,关系到选择的产品是否会对身体造成危害。甲醛的危害主要是对人体皮肤黏膜的刺激作用,可引起眼红、眼痒、咽喉不适或疼痛、声音嘶哑、喷嚏、胸闷、气喘、皮炎等症状。
另外,有三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表面耐磨。表面耐磨性能是强化木地板的一项重要指标,该性能直接影响到产品的使用寿命和装饰效果,因为该产品表层一旦破坏则无法修复,其使用价值也就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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