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楼市调控 要避免权利误伤
■ 社论
房价暴涨,很多刚需人群已难以承受,而楼市调控,不能再让他们成为投机者导致的恶果的埋单者。
在一线城市房价快速飙升的背景下,堪称“史上最严房地产新政”已于同日在两地出炉——3月25日,作为本轮房价飙升标杆城市的上海和深圳,分别出台楼市新政,以旨在为过于火热的楼市降温。这迅即成为坊间热议话题。
应看到,在短短半年时间内,上海房价平均上涨逾20%,深圳房价涨幅更是高达40%左右,如此令人咋舌的涨势,出乎原本重点在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的政策预期,由此诱发的杠杆式炒楼(首付贷等)更平添了诸多不确定的金融风险。在此情况下,当下房价飙升所涉之相关城市,紧急出台相应的调控政策,有其现实指向性,也是楼市分化时代调控因地因势施策的必然。
对一线城市急速飙升的房价进行必要调控,合乎公众预期,但调控也要多用市场方式,少用限制权利的手段。这就要求有关地方坚持市场化导向,也加强对楼市非理性状态诱因的“精准打击”。
坚持市场化为导向的房价调控,是对市场规律的尊重,也是既往10多年行政式调控导致房价“屡调屡涨”后的总结反思。在一线城市房地产供需严重失衡的情势下,行政式限购可以短期应急,却难收到长远成效。因为房地产供给端(尤其是土地供给)上未作相应幅度扩大,而仅仅压制需求端,最终受到压制的主体只可能是刚需人群,而很难是炒房人群,后者相比前者,天然地更具备应对政策的变通能力及资源匮乏下的资本融通实力,这也是既往行政式调控导致“房叔”、“房婶”频出的原因所在。
像这次,两地将非本地户籍居民购房社保缴纳大幅拉长后,就出现了换房者刚卖了房就失去买房资格等情况,这造成部分刚需人群被轻易拦在限购门槛外,也引发了诸多争论;而“将已婚作为买房资格之一”急就章式的政策,更涉嫌限制公民权利,到头来,可能会加剧为购房而不惜假结婚的现象——以往有些家庭为了低首付购置二套房,夫妻间假离婚的案例早已有之,而若“已婚”成购房门槛,情况会如何,不难想象。
这显然是楼市调控可以避免的“副作用”:楼市调控,应更加注重针对场外配资叠加的杠杆效应作出反应,将楼市导向理性状态。这就需要,在相应加大土地市场的供给量,相对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同时,更让市场之手在房地产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根本上抑制住房的投资(投机)需求。
抑制之方,在于精准打击场外配资式的高杠杆炒房,打击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如部分房企和房地产中介通过P2P平台推出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等,都需要严加规范;更应尽快通过房地税的直接税手段,全面取代其他不同明目的涉房间接税,增加投机炒房的成本。实质上,沪深楼市新政中也提到了打击高杠杆炒房问题,这和增加供应能否成为调控重头戏,也亟须用实践来明确。
还应认识到,在中国式楼市的语境下,房价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商品问题,它一直难解,还与其所涉及的户籍、教育地产及高校生源区域分配制度等密切相关,故房价调控,不能止于“就事论事”,其核心抓手其实在“诗外”,这就需要将调控跟这些制度改革系统深化推进。
房价暴涨,很多刚需人群已难以承受,而楼市调控,不能再让他们成为投机者导致的恶果的埋单者。所以一线城市楼市调控,还得在精准打击和避免权利误伤上捏好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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