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充房企高层诈骗4900万 谎称能买低价房
女子路某现年32岁。2010年1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路某谎称是城建集团高层的子女,有关系能够获得内部认购商品房,能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 北京城建集团位于朝阳区东湖湾小区的内部房和底商、朝阳区首开国风上观小区的商品房。她还使用虚假的购房合同、房产证,以诱骗被害人住进其租住的商品房内 等手段,获得被害人信任,骗取陈某等17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900余万元。在非法占有上述钱款后,路某随意挥霍,最终造成被害人的巨额财产损失。
2014年10月30日,路某被抓获归案,同年12月被批捕。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去年12月28日,法院一审判 路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被告人路某的违法所得,发还本案各被害人。在案扣押的款物、冻结的银行账 户中的存款分别予以没收、变卖发还本案各被害人。
一审判决后,路某不服,向市高院提出上诉。路某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其曾偿还了 部分钱款给被害人,与张某有部分钱款是用于共同投资,不应认定为诈骗款。路某还认为,她没有故意诈骗钱款,很多钱款为被害人交了房租,对于提出有困难的客 户,她都尽量还钱,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市高院认为,路某将绝大部分诈骗钱款任意挥霍处置,其所称退还部分钱款、支付的租金应予扣除等辩 解,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根据其所犯诈骗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其的定罪量刑并无不当。二审期间,上诉人路某亦没有新的减轻 或从轻处罚情节。故上诉人路某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法院均不予采纳。
今年4月11日,市高院终审裁定驳回路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知识
女子冒充房企高层诈骗4900万 谎称能买低价房
谎称能买低价房 男子诈骗购房者1500万
谎称能买内部房 老同学“杀熟”骗1500万元
房产中介员工谎称能买低价房 骗800余万判15年
在北京总价200万左右能买啥样三居? 一起来看!
100万也能在北京买套房,还不用交电费?
干部办公室家具标准一万八 能买怎样的家具?
首个B2C微论坛盛启 房企高层与网友共话门头沟区域价值
房企高层离职潮仍在发酵 房地产行业震荡开局
52家企业高管薪酬1.7亿 房企高层薪资居榜首